摘要:人民银行牵头推进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了支持金融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近年来,浙江省成功探索出“丽水模式”等典型经验,并于2020年发布全国首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工作力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本文探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持作用,同时以浙江为例,总结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相关启示,并提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浙江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背景
(一)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发布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2021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由此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只有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相互衔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才能不断提升乡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让所有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成果。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仍面临一定挑战中国呈现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虽然脱贫攻坚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但是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仍然存在,如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人均收入差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精力。从人均收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城乡收入差距明显。从消费情况看,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差距也较为明显。县域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城乡不平衡的现象也较为明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末金融机构境内贷款余额153.1万亿元,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19.1万亿元,仅占总贷款余额的12.33%。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落地的重要基础设施
浙江省很早就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作用。早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就正式做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重大决策。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两项重点工程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省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实现了政府政策参考、落地实施、成效反馈的信息闭环,极大提升行政效率。就支持决策制定来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编织农户信息“一张网”,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不同维度的统计数据、特色化的样本数据,帮助政府就在制定产业、税收、货币等农业相关政策时做到有数据、有参考,从而实现精准施策。就帮助政策落地实施来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所搭建的“省-市-县”三级网状体系,能快速响应,配合推进针对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相关政策落地;就信息和成效反馈来看,强大的数据信息采集更新能力,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政策实施成效,不断提升决策效率。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金融要素向农村供给的有效保障
农村人口多、占比大是我国的国情,也是浙江省的省情,发展好农村经济,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精准服务“三农”、打好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引导金融资源要素精准流向农村经济主体,推动农民创业创新,支持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是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创新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而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和金融资源配置的关键要素,也是形成金融对农业农村服务供给的稳定器。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做出信贷决策时,需要了解掌握授信对象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其中,还款能力主要体现在是否有稳定收入来源、是否有可供抵质押的资产,还款意愿主要参考授信对象的历史还款情况,以及自身的诚信和信用意识。
但是,农村地区较多低收入家庭既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又没有可抵押资产,信贷支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用贷款,因此,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考察最为关键。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正是通过为农户建立信用档案,采集农户的全方位信息,帮助金融机构刻画较为全面的农户“信用画像”,从而打破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道德风险事件发生,帮助涉农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涉农产品和服务,提升农村地区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主体主动致富的外在动力
农村地区长期贫困的原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经济、救助方法等。除了因老弱病幼等失去劳动能力,需要通过政府救济解决“温饱和生存”需要的特殊贫困户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可以通过易地搬迁、推动就业、加大产业扶持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但是,无论政府部门的外在配套设施和条件设置得多么充分、完善,要想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实现农户逐步致富,必须帮助其产生不再返贫的内生动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能够帮助改善新时代农村整体信用环境,树立信用和诚信意识,通过总结典型案例,加强信用文化教育,普及诚信意识宣传,特别是邀请已脱贫人员现身说法,让其他农户习得依靠自身信用,获得信贷帮扶,以从事养殖等生产劳动,实现增收致富的方法途径,并产生内生性致富动力。
二是能够推进农村地区信用致富,通过信用等级评定,以及“整村批发、集中授信”等信用贷款激励措施,激发农户间、村镇间产生积极正面的比较心理,促进农户和村集体不断提升信用等级,主动尝试缩小城乡经济差距。
三是能够助力乡村治理,通过引导价值观塑造,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文化氛围,促使邻里间、乡亲间产生先进带动后进、关键时刻互相帮扶的有效机制,为基层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浙江实践
浙江省于2015年宣布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省份,工作重心已经转移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认真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配合,探索出以“建机制、搭平台、共创建、重应用、树典型”为主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形成“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信用助力乡村振兴方式,在优化农村信用和金融环境、拓展乡村振兴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为:
(一)建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有效凝聚工作合力,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双牵头作用,于2011年组织成立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原省农办共同牵头、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指导、督促、落实全省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以“信用建档、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为主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促进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支农惠农工作。浙江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辖内所有地市和13个省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均成立了由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工作要求、措施和目标,有效形成“省-市-县”三级自上而下,“人民银行、相关政府部门、涉农金融机构”三条线联动的网状工作体系,力求全面覆盖、精准支持,为全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搭平台
为更好地缓解银企、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金融资源对信用良好农户的精准帮扶力度,最高效的途径是以搭建农户信用信息平台为抓手,采集、建立、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
针对全省各地区长期存在的农户档案格式不一、信用评价标准多样的局面,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确定了省市共建、100%覆盖的农户信用信息平台搭建思路,力求加快农户信用档案采集进度,实现低收入农户信用档案应建尽建、能用尽用。在省级层面,主要保障全省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共性需求。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同原省农办研究制定了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编制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采集表》,将农户基本信息、资产信息、信贷信息、担保信息、村委评价及奖罚情况等作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同时,组织科技力量于2011年开发完成了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金融城域网实现全省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联网运行,为全面加快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标准化,促进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实施平台至2020年,平台已根据信息采集的新情况、新要求实现3次系统升级和功能完善,使平台更加自动化、智能化。在地市层面,主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满足个性化需求。部分有条件的地区灵活结合当地资源、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开展低收入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低收入农户信用建档模式。
如:丽水作为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新建设并多次升级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抽调1.73万名机关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和金融机构信贷人员,逐户上门采集、在涉农金融机构间共享信息,实现全市农户100%信用建档、动态更新。目前已与16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征集各类信用信息近2.8亿条,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宁波结合全国移动金融试点城市和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农户信用通”APP,推进农户信用档案采集移动化、便捷化。在信息采集方式上,采用条块式分割、网格式梳理,大大提升了农户信用档案采集效率。
(三)共创建
为规范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发现优质客户、创新金融产品、管理信用风险,并为地方政府、相关涉农政府部门制定精准支持政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参考,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托农户信用信息,联合原省农办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评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原省农办创新开展“信用县”创建,组织辖内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乡镇和村两委共同参与。
就低收入农户而言,对征集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制定选用身份特质、产权情况、行政处罚记录等客观维度,结合村两委主观评价信息,积极开展信用户评定。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共评定信用户931.7万户,创建信用村9015个、信用乡401个,评定省级信用县11个,信用环境大幅提升。此外,丽水、温州、金华和台州等地探索开展了家庭农场、农家乐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丰富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嘉兴则将农户信息采集和三信评定工作列入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并引入发改等多个部门参与三信评定,提升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和参与程度。
(四)重应用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积极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和“四信”创建结果应用,制定出台一系列信用激励措施,有利于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指导金融机构借助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各地自行建立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海量数据,积极排查信用良好的农户,筛选发现优质客户、创新金融产品、管理信用风险。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将四信评定成果与金融扶贫的有效结合,信贷资源主动向信用户、信用村等倾斜。其中,评上信用户的低收入农户还可享受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等措施,如,辖内部分农商行对评上信用户的低收入农户提供5万元的纯信用授信,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当期LPR加点60BP,低于农商行普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缺乏抵押物,导致无法获得贷款开展农业生产等的恶性循环。
(五)树典型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盘考虑,结合各地实情,提出并推动农村地区面积广、人口多、经济提升潜力较大的丽水地区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丽水打造出“政府领导、人行主导、部门紧密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丽水模式”,被选为人民银行总行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2020年根据丽水经验推动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为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丽水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一套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体系。
四、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
(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促使广大农户、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状况,农村地区整体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效应有效显现,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优化。
截至2020年末,浙江省已建档农户贷款不良率0.73%,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之初的2010年下降1.10个百分点,比全省各项贷款不良率低0.19个百分点。据乡镇干部、村两委、金融机构和农户普遍反映,“三信”创建工作让农户真正体会到了信用的品牌价值,和信用的“致富”途径,农户们都更珍视信用,秉持良好的守信意识,这也进一步促进了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的倾斜。
如,温州市苍南县指导涉农金融机构排查农户信用档案,对低收入农户洪某一家发放精准帮扶信用贷款5万元用于山羊养殖,养殖过程中,农户遇到山羊常生病、长的慢等棘手问题,都遵守信用,绝不拖欠银行贷款,相关银行主动为其续贷并追加贷款1万元,帮助解决资金顾虑,随着养殖规模的增长,该农户不但还清了贷款,还在家乡盖起了楼房,真正实现了小康。
(二)农户优惠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地区整体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信用信息和评价成果促进农户融资的正面作用不断凸显,金融机构为农村企业、农户等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升,资金洼地效应开始显现,各金融机构推出“整村批发、集中授信”、“农村新能源+精准扶贫”、农户网络信贷等特色化信用信贷产品,帮助农村地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效发挥信用的价值。目前,全省共对9015个信用村办理了“整村批发、集中授信”业务,有240万农户获得授信2852亿元,部分地区信用村覆盖面达到100%。
(三)金融支持政策更为精准
近年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过再贷款等货币政策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互配合,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等中央重点政策落地,“补短板”效应显著增强。如,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向低收入农户的精准投放。
截至2020年末,浙江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36.51亿元,全省累计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319亿元,是去年同期的4.2倍,惠及农户和企业28万户。其中,丽水通过创新“再贷款资金+专项信贷产品”模式,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匹配设计低收入农户“光伏贷”、残疾人创业贷款等,向低收入农户发放专项贷款7.9亿元,并给予农户准入年龄放宽、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多种还款方式选择、开通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五、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启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浙江省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与全国其他地区相似的共性问题。
(一)各方参与度有待提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离不开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农户等各环节的紧密配合、持续推进。
目前,在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过程中,信用户评定、公示等环节未能充分调动农户、村两委参与,不利于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直观地了解信用评定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大部分信用信息平台主要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未能向政府部门、农户等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导致政府部门相关配套政策不能高效、精准地传达、落实到户。
(二)信息征集更新机制有待健全
目前大部分地区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初期,均能发动村干部、涉农金融机构等采集农户信用信息,但未建立完善数据实时更新机制,特别是农户本身无法第一时间修改自身信息,导致信用信息存在更新滞后、不准确,从而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问题。 此外,从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区仍存在政府重视程度低、部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如在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方面,省内各地市政府信息整合力度不平衡,造成某些部门“不愿”或“不能”提供共享信息,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较为关注的部分信息缺失,从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信用信息数据库作用的发挥。
(三)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衔接问题有待处理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农村地区仍有巨大发展和提升的空间。
一是仍需要追求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二是乡村振兴对金融支持农村地区普惠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背景下,如何调动农村消费活力,推动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四是贫困户返贫问题也需要受到重视。
对这些目标的追求,需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在保留、更新相似性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同时,也需要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加快转型升级。
六、政策建议
(一)力争强化“几家抬”的大合力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牵头”的统筹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可,持续巩固人民银行牵头、各政府部门配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形成政策配合。要以涉农金融机构融资需求、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更新升级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数据与功能,向相关部门开放数据查询和统计权限,有效发挥信用信息对融资和政策制定的基础性、中介性作用,助力加强乡村基层治理,推动财政税收等精准支持政策的制定,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加快金融科技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中的应用
要充分响应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加强数字化发展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保障,拓宽信用信息平台信息采集渠道、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加强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和更新,有效提升信用信息平台的生命力。如,通过推动应用区块链技术,共享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主体的行政处罚等相关履职信息,为打破“信息孤岛”,促进金融领域联合惩戒,完善农户及农村地区经济主体信用画像提供有力支持。
(三)积极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介
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报道等形式主动“发声”,起到有效的宣传引导作用。同时,在信息沟通相对落后地区,可以继续充分利用当地涉农金融机构“沉下去”的工作机制,通过客户经理、金融服务站等人员和渠道,采取“听得懂”的语言,形成对低收入农户口耳相传的宣传教育。
县级人民银行也可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村两委评选农村信用体系乃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形成良好信用氛围。
(四)注重工作的可持续性
对已经脱贫的农户要利用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有效防止脱贫后返贫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推动融资畅通工程向乡村覆盖,要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推动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征信+”的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活跃度。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水平提升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立足区域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四信评定结果,引导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采集、产业链融资等支持力度,提升农村特色产业质量,让农村人口真正富起来,助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本文来源:《浙江金融》2021年第3期,作者:李冠琦。)
参考文献
[1]李政为,吴杰.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模式及政策建议[J].征信,2020(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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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抒曼.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路[J].现代金融,2020(03):50-51.
[4]明奇.小额信用贷款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J].金融研究,2002(10):118-125.
[5]钭利珍,梅继承,袁云峰,徐东涛.“丽水模式”:农村金融普惠扶贫的实践与探索[J].浙江金融,2015(03):67-70.
[6]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课题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基于浙江农信的研究[J].浙江金融,2020(11):03-12.
摘要:人民银行牵头推进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了支持金融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近年来,浙江省成功探索出“丽水模式”等典型经验,并于2020年发布全国首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工作力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本文探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持作用,同时以浙江为例,总结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相关启示,并提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浙江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背景
(一)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发布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2021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由此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只有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相互衔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才能不断提升乡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让所有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成果。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仍面临一定挑战中国呈现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虽然脱贫攻坚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但是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仍然存在,如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人均收入差仍然需要投入大量精力。从人均收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城乡收入差距明显。从消费情况看,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差距也较为明显。县域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城乡不平衡的现象也较为明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末金融机构境内贷款余额153.1万亿元,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19.1万亿元,仅占总贷款余额的12.33%。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落地的重要基础设施
浙江省很早就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作用。早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就正式做出了建设“信用浙江”的重大决策。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两项重点工程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省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实现了政府政策参考、落地实施、成效反馈的信息闭环,极大提升行政效率。就支持决策制定来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编织农户信息“一张网”,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不同维度的统计数据、特色化的样本数据,帮助政府就在制定产业、税收、货币等农业相关政策时做到有数据、有参考,从而实现精准施策。就帮助政策落地实施来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所搭建的“省-市-县”三级网状体系,能快速响应,配合推进针对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相关政策落地;就信息和成效反馈来看,强大的数据信息采集更新能力,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馈政策实施成效,不断提升决策效率。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金融要素向农村供给的有效保障
农村人口多、占比大是我国的国情,也是浙江省的省情,发展好农村经济,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精准服务“三农”、打好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引导金融资源要素精准流向农村经济主体,推动农民创业创新,支持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是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创新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而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和金融资源配置的关键要素,也是形成金融对农业农村服务供给的稳定器。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做出信贷决策时,需要了解掌握授信对象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其中,还款能力主要体现在是否有稳定收入来源、是否有可供抵质押的资产,还款意愿主要参考授信对象的历史还款情况,以及自身的诚信和信用意识。
但是,农村地区较多低收入家庭既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又没有可抵押资产,信贷支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用贷款,因此,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考察最为关键。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正是通过为农户建立信用档案,采集农户的全方位信息,帮助金融机构刻画较为全面的农户“信用画像”,从而打破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道德风险事件发生,帮助涉农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涉农产品和服务,提升农村地区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主体主动致富的外在动力
农村地区长期贫困的原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经济、救助方法等。除了因老弱病幼等失去劳动能力,需要通过政府救济解决“温饱和生存”需要的特殊贫困户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可以通过易地搬迁、推动就业、加大产业扶持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但是,无论政府部门的外在配套设施和条件设置得多么充分、完善,要想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实现农户逐步致富,必须帮助其产生不再返贫的内生动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能够帮助改善新时代农村整体信用环境,树立信用和诚信意识,通过总结典型案例,加强信用文化教育,普及诚信意识宣传,特别是邀请已脱贫人员现身说法,让其他农户习得依靠自身信用,获得信贷帮扶,以从事养殖等生产劳动,实现增收致富的方法途径,并产生内生性致富动力。
二是能够推进农村地区信用致富,通过信用等级评定,以及“整村批发、集中授信”等信用贷款激励措施,激发农户间、村镇间产生积极正面的比较心理,促进农户和村集体不断提升信用等级,主动尝试缩小城乡经济差距。
三是能够助力乡村治理,通过引导价值观塑造,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文化氛围,促使邻里间、乡亲间产生先进带动后进、关键时刻互相帮扶的有效机制,为基层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浙江实践
浙江省于2015年宣布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省份,工作重心已经转移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认真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配合,探索出以“建机制、搭平台、共创建、重应用、树典型”为主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形成“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信用助力乡村振兴方式,在优化农村信用和金融环境、拓展乡村振兴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为:
(一)建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有效凝聚工作合力,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双牵头作用,于2011年组织成立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原省农办共同牵头、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指导、督促、落实全省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以“信用建档、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为主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促进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支农惠农工作。浙江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辖内所有地市和13个省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均成立了由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工作要求、措施和目标,有效形成“省-市-县”三级自上而下,“人民银行、相关政府部门、涉农金融机构”三条线联动的网状工作体系,力求全面覆盖、精准支持,为全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搭平台
为更好地缓解银企、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金融资源对信用良好农户的精准帮扶力度,最高效的途径是以搭建农户信用信息平台为抓手,采集、建立、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
针对全省各地区长期存在的农户档案格式不一、信用评价标准多样的局面,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确定了省市共建、100%覆盖的农户信用信息平台搭建思路,力求加快农户信用档案采集进度,实现低收入农户信用档案应建尽建、能用尽用。在省级层面,主要保障全省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共性需求。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同原省农办研究制定了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编制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采集表》,将农户基本信息、资产信息、信贷信息、担保信息、村委评价及奖罚情况等作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同时,组织科技力量于2011年开发完成了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金融城域网实现全省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联网运行,为全面加快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标准化,促进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实施平台至2020年,平台已根据信息采集的新情况、新要求实现3次系统升级和功能完善,使平台更加自动化、智能化。在地市层面,主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满足个性化需求。部分有条件的地区灵活结合当地资源、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开展低收入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低收入农户信用建档模式。
如:丽水作为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新建设并多次升级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抽调1.73万名机关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和金融机构信贷人员,逐户上门采集、在涉农金融机构间共享信息,实现全市农户100%信用建档、动态更新。目前已与16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征集各类信用信息近2.8亿条,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宁波结合全国移动金融试点城市和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农户信用通”APP,推进农户信用档案采集移动化、便捷化。在信息采集方式上,采用条块式分割、网格式梳理,大大提升了农户信用档案采集效率。
(三)共创建
为规范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发现优质客户、创新金融产品、管理信用风险,并为地方政府、相关涉农政府部门制定精准支持政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参考,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托农户信用信息,联合原省农办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评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原省农办创新开展“信用县”创建,组织辖内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乡镇和村两委共同参与。
就低收入农户而言,对征集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制定选用身份特质、产权情况、行政处罚记录等客观维度,结合村两委主观评价信息,积极开展信用户评定。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共评定信用户931.7万户,创建信用村9015个、信用乡401个,评定省级信用县11个,信用环境大幅提升。此外,丽水、温州、金华和台州等地探索开展了家庭农场、农家乐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丰富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嘉兴则将农户信息采集和三信评定工作列入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并引入发改等多个部门参与三信评定,提升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和参与程度。
(四)重应用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积极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和“四信”创建结果应用,制定出台一系列信用激励措施,有利于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指导金融机构借助浙江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各地自行建立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海量数据,积极排查信用良好的农户,筛选发现优质客户、创新金融产品、管理信用风险。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将四信评定成果与金融扶贫的有效结合,信贷资源主动向信用户、信用村等倾斜。其中,评上信用户的低收入农户还可享受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等措施,如,辖内部分农商行对评上信用户的低收入农户提供5万元的纯信用授信,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当期LPR加点60BP,低于农商行普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缺乏抵押物,导致无法获得贷款开展农业生产等的恶性循环。
(五)树典型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盘考虑,结合各地实情,提出并推动农村地区面积广、人口多、经济提升潜力较大的丽水地区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丽水打造出“政府领导、人行主导、部门紧密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丽水模式”,被选为人民银行总行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2020年根据丽水经验推动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为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丽水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一套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体系。
四、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
(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促使广大农户、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状况,农村地区整体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效应有效显现,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优化。
截至2020年末,浙江省已建档农户贷款不良率0.73%,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之初的2010年下降1.10个百分点,比全省各项贷款不良率低0.19个百分点。据乡镇干部、村两委、金融机构和农户普遍反映,“三信”创建工作让农户真正体会到了信用的品牌价值,和信用的“致富”途径,农户们都更珍视信用,秉持良好的守信意识,这也进一步促进了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的倾斜。
如,温州市苍南县指导涉农金融机构排查农户信用档案,对低收入农户洪某一家发放精准帮扶信用贷款5万元用于山羊养殖,养殖过程中,农户遇到山羊常生病、长的慢等棘手问题,都遵守信用,绝不拖欠银行贷款,相关银行主动为其续贷并追加贷款1万元,帮助解决资金顾虑,随着养殖规模的增长,该农户不但还清了贷款,还在家乡盖起了楼房,真正实现了小康。
(二)农户优惠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地区整体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信用信息和评价成果促进农户融资的正面作用不断凸显,金融机构为农村企业、农户等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升,资金洼地效应开始显现,各金融机构推出“整村批发、集中授信”、“农村新能源+精准扶贫”、农户网络信贷等特色化信用信贷产品,帮助农村地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效发挥信用的价值。目前,全省共对9015个信用村办理了“整村批发、集中授信”业务,有240万农户获得授信2852亿元,部分地区信用村覆盖面达到100%。
(三)金融支持政策更为精准
近年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过再贷款等货币政策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互配合,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等中央重点政策落地,“补短板”效应显著增强。如,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向低收入农户的精准投放。
截至2020年末,浙江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36.51亿元,全省累计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319亿元,是去年同期的4.2倍,惠及农户和企业28万户。其中,丽水通过创新“再贷款资金+专项信贷产品”模式,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匹配设计低收入农户“光伏贷”、残疾人创业贷款等,向低收入农户发放专项贷款7.9亿元,并给予农户准入年龄放宽、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多种还款方式选择、开通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五、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启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浙江省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与全国其他地区相似的共性问题。
(一)各方参与度有待提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离不开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农户等各环节的紧密配合、持续推进。
目前,在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过程中,信用户评定、公示等环节未能充分调动农户、村两委参与,不利于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直观地了解信用评定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大部分信用信息平台主要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未能向政府部门、农户等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导致政府部门相关配套政策不能高效、精准地传达、落实到户。
(二)信息征集更新机制有待健全
目前大部分地区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初期,均能发动村干部、涉农金融机构等采集农户信用信息,但未建立完善数据实时更新机制,特别是农户本身无法第一时间修改自身信息,导致信用信息存在更新滞后、不准确,从而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问题。 此外,从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区仍存在政府重视程度低、部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如在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方面,省内各地市政府信息整合力度不平衡,造成某些部门“不愿”或“不能”提供共享信息,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较为关注的部分信息缺失,从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信用信息数据库作用的发挥。
(三)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衔接问题有待处理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农村地区仍有巨大发展和提升的空间。
一是仍需要追求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二是乡村振兴对金融支持农村地区普惠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背景下,如何调动农村消费活力,推动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四是贫困户返贫问题也需要受到重视。
对这些目标的追求,需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在保留、更新相似性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同时,也需要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加快转型升级。
六、政策建议
(一)力争强化“几家抬”的大合力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牵头”的统筹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可,持续巩固人民银行牵头、各政府部门配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形成政策配合。要以涉农金融机构融资需求、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更新升级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数据与功能,向相关部门开放数据查询和统计权限,有效发挥信用信息对融资和政策制定的基础性、中介性作用,助力加强乡村基层治理,推动财政税收等精准支持政策的制定,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加快金融科技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中的应用
要充分响应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加强数字化发展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保障,拓宽信用信息平台信息采集渠道、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加强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和更新,有效提升信用信息平台的生命力。如,通过推动应用区块链技术,共享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主体的行政处罚等相关履职信息,为打破“信息孤岛”,促进金融领域联合惩戒,完善农户及农村地区经济主体信用画像提供有力支持。
(三)积极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介
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报道等形式主动“发声”,起到有效的宣传引导作用。同时,在信息沟通相对落后地区,可以继续充分利用当地涉农金融机构“沉下去”的工作机制,通过客户经理、金融服务站等人员和渠道,采取“听得懂”的语言,形成对低收入农户口耳相传的宣传教育。
县级人民银行也可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村两委评选农村信用体系乃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形成良好信用氛围。
(四)注重工作的可持续性
对已经脱贫的农户要利用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有效防止脱贫后返贫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推动融资畅通工程向乡村覆盖,要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推动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征信+”的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活跃度。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水平提升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立足区域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四信评定结果,引导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采集、产业链融资等支持力度,提升农村特色产业质量,让农村人口真正富起来,助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本文来源:《浙江金融》2021年第3期,作者:李冠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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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抒曼.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路[J].现代金融,2020(0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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