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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系列解读文章之五 | 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 构建数字普惠新模式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6 打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提供支持。

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银行大数据全流程管理贷款。《实施方案》通过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为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全流程管理贷款创造条件。一是推动顶层设计,依托已建成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为银行获取数据提供基础保障;二是扩充数据维度,将银行决策融资需要的纳税、社会保险费、进出口、水电气等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提升了银行可获取数据的完整性;三是实现降本增效,强调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银行等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平台按需提供批量推送等定制化服务,为银行提供了高效获取信用信息的渠道。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能力。《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强化风险监测,有利于银行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是严把入口,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信息资源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有助于银行更加有效筛选优质企业;二是扎牢闸口,要加强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有助于银行加强现有客户和存量业务风险管理;三是畅通出口,将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有助于银行加快不良资产高效处置,助力普惠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策资源支持,为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提供基础保障。《实施方案》提出多项保障措施,助力银行进一步加大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明确信用信息共享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推动工作落地;二是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贴息,同时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予以补贴,为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创造了空间;三是推广政府担保,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作用,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为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提供了支持。

近年来,工商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始终坚定不移地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使命担当,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截至2021年末,全行服务支持小微客户近80万户,普惠贷款余额超万亿元。《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发展普惠业务创造条件,助力银行提升中小微金融服务能力。下一步,工商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方案》发布为契机,全面推进数字普惠新模式建设,围绕“客户、产品、风控、生态”四个维度,打造“精准、流畅、聪明”数字普惠新品质,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支持力度,提高普惠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依法合规保障信息安全,持续发展普惠金融护航“六稳”“六保”,为支持中小微企业贡献国有大行力量。(中国工商银行网络融资中心总经理 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