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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优秀案例十三】义乌市“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

来源 :金华市信用办—义乌市信用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6-09 打印

义乌市“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

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

案例特色亮点:

义乌市信用“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整合了审批、监管、信用三大领域,并通过数字化系统改造,打通“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通服”自动、高效的联动路径,形成自动化、机制化、派单式的信用“承诺-践诺-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规范流程。目前已在4个部门的10个事项中实施,以承诺方式减少材料3.3万份;作为信用监管实施载体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主体自治平台已完成功能开发上线,22个部门已在75个监管事项中部署了664个监管扣分项,并已将各部门的34个自主申报事项、63个自检自查事项、48个在线学习资料和1162道在线试题纳入主体自治平台试运行。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义乌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数字化落地、标准化建设、机制化实施,在准入准营“放”的同时健全“管”的约束保障和对守信主体“服”的便捷举措。

一、改革背景

国家和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方案要求,部分事项审批方式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承诺审批要求加强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对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从实践层面看,总体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措施体系,表现为:一是存在随意承诺、虚假承诺的情况,难以有力督促承诺人对所作承诺负责尽责;二是审批许可粗放式管控,存在无差别不加辨识地“盲目”信任现象;三是承诺主体践诺失信成本不高,未形成联合惩戒效应。

义乌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义乌市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全面嵌入“一网通”系列业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在准入准营“放”的同时健全“管”的约束保障和对守信主体“服”的便捷举措。

二、创新举措

(一)“三项举措”清晰信用承诺事项。一是确定承诺事项实施范围。根据事项风险程度,规定除可能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事项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实施许可。二是建立承诺事项分类清单。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特征和风险程度,梳理“适用”承诺办理事项278项、“无需承诺”即时办结或“告知承诺”后即时办结事项349项、“不适用”承诺办理事项368项。三是完善承诺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及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材料信息共享情况,每年开展“承诺事项分类清单”评估、论证,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三步即办”畅通信用承诺流程。一是信用核查。行政许可部门通过信用平台核查申请主体信用评价,确定良好及以上自然人、B级及以上企业法人可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二是告知承诺。行政许可部门向申请主体告知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以及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后果;申请主体在信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承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标准以及承担的相应责任。三是当场审批。行政许可部门收到申请主体签字盖章的信用承诺书及提交的其他材料后,即时受理、办理,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相关证照、批文等办事结果。

(三)“三网联动”完善信用践诺闭环。“一网通办”实现承诺审批自动筛选。信用评价结果自动筛选、匹配适用承诺审批方式:信用优良主体,业务平台或申请主体的手机端页面可选择实行承诺审批办理流程;信用一般主体,适用正常审批流程;信用较差主体,依法实施限制准入或从严审核措施。“一网通管”实现承诺监管自主推送。完成承诺审批后的数据,自动推送至“一网通管”平台,自动派发并形成限期完成执法的上门检查表单,确保承诺审批事项的100%事后核查。“一网通享”实现承诺主体联合奖惩。若发现承诺主体存在承诺不实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况,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推送信用平台,限制该主体再次享受承诺审批便利,且承诺失信扣分将自动影响其接受检查的频次,被监管执法部门重点关注。

三、工作成效

改革后,义乌市63.02%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即时办理,较法定时限累计节约1万余个工作日,年办件量110多万件,占行政许可类总办件量的90%以上。

(一)事前实施信用承诺审批闭环管理,“快”与“稳”并进。信用承诺助力准入准营“快”。“一网通办”自动匹配信用评价结果和不同审批方式,对可适用信用承诺审批流程的申请主体,承诺即可审批。事后核查保障承诺审批“稳”。“一网通办”将承诺数据自动推送“一网通管”,平台自动派单进行承诺100%核查,发现承诺不实或承诺不履行的,予以撤销审批或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建立承诺失信记录,自动反推送至“一网通办”平台,限制该主体再次享受承诺审批便利。

图1 信用承诺审批闭环管理流程图

(二)事中实施信用监管闭环管理,“他律”与“自律”并进。推出《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创新信用监管记分管理体系,“监管信用分=监管扣分+主体自治加分”,实施监管信用12分制管理,每扣满12分监管信用分扣减其全市信用分2分。一是加强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的“他律”。通过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施监管扣分,梳理形成各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及其扣分细则,促进监管痕迹全面量化为信用记录,并且在失信行为达到“严重”等级时可关联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扣减其个人信用分,增强“他律”力度。二是培育监管对象的“自律”。通过主体自治平台提供自治加分渠道,监管对象可通过自检自查、自主申报、自治学习、在线考试等方式进行自治加分,并修复监管扣分,引导监管对象主动整改、规范提升、自觉守信,培养“自律”习惯。此外,在“监管成信”的同时加强“监管用信”,根据主体信用等级高低差别化设置监管抽检比例,实现对失信较差主体的重点靶向式监管。


图2 信用监管闭环管理流程图

(三)事后实施信用联合奖惩闭环管理,“奖惩”与“反馈”并进。一是嵌入式“奖惩到位”。信用平台嵌入本地办事业务系统实现全覆盖,通过改造业务流程和系统,实现自动推送评价结果、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联合奖惩措施的“嵌入式”奖惩机制,自动实现“逢办必查”“奖惩到位”。二是一键式“奖惩反馈”。办事人员根据主体信用状况,勾选系统中的奖惩措施(特殊情况可另填)即完成奖惩反馈,自动推送汇集至信用平台。

四、社会影响

义乌信用“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整合了审批、监管、信用三大领域,并通过数字化系统改造,打通“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通服”自动、高效的联动路径。目前已在4个部门的10个事项中实施,以承诺方式减少材料3.3万份;作为信用监管实施载体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主体自治平台已完成功能开发上线,22个部门已在75个监管事项中部署了664个监管扣分项,并已将各部门的34个自主申报事项、63个自检自查事项、48个在线学习资料和1162道在线试题纳入主体自治平台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