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华盛顿邮报刊发文章《西方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解可能是错误的》(The West may be wrong about China’s social credit system),作者是博古睿研究所的宋冰。以下为我们快速翻译的版本,未经原作者审阅。
自中国宣布将在2020年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以来,西方媒体对这一问题普遍持严厉批评态度。甚至连美国副总统彭斯等政界人士也加入进来,声称“中国统治者的目标是实施一个以控制人类生活几乎每一个方面为前提的奥威尔(Orwellian)体系”。
事实上,如果不从地方试点项目的失误中吸取教训,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可能会产生令人担忧的后果。例如,许多学生被禁止进入学校和大学,因为他们的父母的低信用分。这使得他们的父母上了国家黑名单——一个追踪“不值得信任的人”的系统,纳入这些人的依据是他们没有履行法庭判决,比如没有偿还债务。试点系统显然有许多需要迅速解决的挑战。然而,它的意图也比西方简单的反乌托邦观点所暗示的更为复杂,也没有那么险恶。
首先,用“社会信用体系”来形容中国大规模的社会工程努力是一种误导。我们通常将“信用评分”与信用机构对个人偿债记录的评估联系在一起。当把这种思维扩展到社会领域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信用机构为一个人的社会和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打分。然而,这一庞大的社会治理工程的未来发展方向,仍存在诸多困惑和不确定性。在2014年的一份文件中,中国政府概述了这一制度的设想,指出它涉及四个不同的部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推动这一庞大项目的是努力在中国社会建立信任文化。考虑到这一广泛的目标,用一个更合适的术语来描述这一举措是“社会信任体系”。
事实上,许多作为社会信任体系一部分引入的措施,旨在遏制官员腐败,解决官员渎职问题,提高法院判决的执行效率,以及惩罚律师、医生和教师等专业人士的不道德行为。甚至地方政府也可以列入全国黑名单。有480多个市级和区级政府被提名。这些政府的高级官员会受到影响,可能会被禁止从事某些活动,尤其是高消费,比如乘坐航班或住在知名酒店,这与澳大利亚或新加坡等国对申请破产的人的旅行限制类似。
然而,这类限制只适用于拖欠罚款或拒绝遵守法院裁决的人。这样的处罚是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执行的——也就是说,除了执法机构以外,没有任何私人公司或政府机构能够执行这样的处罚。
其次,许多西方媒体报道夸大了公众和政府对试点项目的共识水平,尤其是在将评分系统应用于社会事务时。目前,有二十多个地方政府试点信用评分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类型的评分系统,还有一些商业项目。
试点项目的目的是探索边界。因此,根据公众的接受程度,这些项目有时会被修改或撤销。例如,江苏省睢宁县是首批对居民实行A-D评分制度的地方政府之一。这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最具争议的方面是在“未经授权”的申诉中包含扣分。(由于民众对下级政府缺乏信任,中国公民经常到北京上访,要求上级政府解决他们的不满,但如果上访“令人不安或具有破坏性”,就会被视为非法)。媒体和公众的强烈反对迫使县长道歉并修改了评分系统。
第三,大多数西方关于中国社会体系的报道都回避了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文化期望这一现实。中国提倡良好道德行为的治理传统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的腾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诈骗和以技术为基础的经济犯罪也在激增。欺诈行为现在非常普遍,任何近年来生活在中国的人都很可能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欺诈。如前所述,今天另一个普遍的社会弊病是执行法院判决的困难。鉴于所有这些问题,许多中国公民认为,一个增强信任的体系是必要的。
同样,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并非没有挑战和风险。除了经常被提及的对数据隐私和潜在滥用的担忧之外,还需要更清楚地了解这个项目背后的政策目标和价值。中央政府应开展广泛的讨论和协商过程,由学者和政策顾问参与,研究在社会背景下使用信用分制度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断评估地方政府试点的利弊。包括在试点阶段,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过度热心的地方官员,他们可能会过于广泛地使用这种评分系统。
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是一个全球性挑战。我们不应立即否定中国非传统的治理创新,而应以开放的态度讨论其利弊——这是一个对不同文化和政治背景下的挑战和优先事项敏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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