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用北京1月1日电(分析师胡俊超、王胜先、张煜)岁末年初,新华信用联合源点信用对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展望,形成2019社会信用十大展望。
展望一: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
随着中央关于强化信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陆续到位,预计2019年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应用越来越广泛、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更加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要作用更加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明确提出,健全行业信用监管制度。2019年,预计行业监管部门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同参与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记录,开展行业信息公示、风险提示、预警监测、信用管理培训等工作,从行业维度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展望二: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
2018年下半年,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各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进入2019年,预计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将继续深入推进,通过加强失信专项治理,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展望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作为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总窗口”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2019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将会更加丰富,这将倒逼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展望四: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深度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等多个文件均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6家首批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机构名单的公布,预计2019年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将会深度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展望五: “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会继续深入推进
2018年启动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次集中的全景式宣传,全方位展示了信用建设最新成果,生动展现了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的实现方式,增强了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预计2019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会继续深入推进,并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更多的典型将会不断涌现出来。
展望六:区域信用合作迈上新台阶
伴随着《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渐入佳境。2019年,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预计会借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模式,推进京津冀、珠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同时,随着城市信用建设的不断推进,跨城市信用合作有望实现实质性突破。
展望七:信用立法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
2018年,信用入法在公务员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领域已经取得关键性突破,此前陕西、湖北、上海、河北和浙江等地在社会信用立法方面也展开了前期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社会信用立法目前属于第三类,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2019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快速推进,社会信用法的研究和论证将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将会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相关研究工作。
展望八: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助力个人诚信建设提速
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的守信激励创新行动,正在各地焕发出勃勃生机,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领域信用惠民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信用惠民的基础是个人诚信体系的支撑。当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从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做出了明确部署,包括苏州、福州、厦门、威海、宿迁、沈阳等在内的多个城市推出了市民个人信用积分,并基于个人信用积分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2019年,预计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行业加快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以个人信用积分为载体,不断推进信用惠民政策的落地,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展望九:信用应用创新在各领域、各地区广泛推进
为挖掘大数据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深化大数据与信用体系的融合发展,推动信用应用场景创新,苏州市近期举办首届太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共吸引全国各地247支队伍,提交作品1000多次,这是信用应用创新活力的一个缩影。2019年,国家发改委将通过组织信用APP观摩活动,充分展示地方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在不同信用应用场景的建设成效和创新经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预计信用应用创新在各领域、各地区广泛推进。
展望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入开展
2018年四季度以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天然气、煤炭、旅行社和道路客运领域部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重要手段,是对相关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对市场信用评价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授信主体更加全面地掌握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2019年,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预计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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