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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论社会诚信重建 政府行政失信顽疾待除

来源 :半月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2 打印

    政府是诚信建设第一责任者

  诚信缺失,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举国上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满怀激情不懈努力的时候,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重拾诚信传统美德,成为人们最热切的期盼。诚信建设人人有责,政府应是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者和第一推动力。

  诚信建设,政府应该率先垂范。恪守诚信、一诺千金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前提,言必信,行必果,政府才有公信力和执行力。如果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不讲诚信,说话不算数,或不能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不仅会损害政府的权威,而且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的确存在诚信问题:统计数字造假,执行政策打折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文过饰非,吹牛拍马;欺上瞒下,阳奉阴违。

  今年4月中旬,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主题为“诚信空气,质量如何”的网络问卷调查,参与调查者认为诚信“有问题”的社会主体中,政府部门也赫然在列。这一信息给政府行为敲响了警钟。

  政府部门必须加快自身诚信建设,否则,政府的行政行为就会因受到质疑而难以施行。只有诚实守信的政府,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只有诚实守信的政府,才能真正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怎样建设诚信政府?一个大前提是要建设法治政府。法制是硬约束,而道德是软约束。试想,如果硬约束都管不住的话,还能指望软约束吗?近日,山东某县级市为应付上级对违法用地的大检查,将一块违法占地约500亩的废旧钢材市场进行“复耕”。

  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干部,调用人力物力运来黄土,再把这些黄土盖在市场内已建成的柏油路面和水泥路面上,美其名曰:复耕。当地百姓诘问:“这不是弄虚作假么,政府也真干得出来?”

  由此可见,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如果违法违规在先,也就难免弄虚作假在后。法律都管不住嘛,遑论诚信?必先守法,方能守信。政府守信,才能带动百姓守信。

  诚信建设,政府应该尽职尽责。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促进者。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是政府职责所在。政府有义务引导公民讲诚信,有责任为商业及社会交往活动建立诚信规范。

  近些年来,社会诚信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政府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一手软”、在构建诚信制度上少作为,恐怕是个重要原因。这些年,在大力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诚信建设明显滞后。经济实体、公民个人的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信息不共享,监管机制不到位,这些又给不诚信行为留下了体制的漏洞,使诚信缺失现象泛滥,侵害社会机体。政府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必须尽快补位。

  诚信建设的特点也决定了政府必须充当主角。诚信,既是一种美德,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美德的形成、文明的塑造,是政府推动下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作为的结果。建设诚信社会,不可能“无为而治”。而能够引导全民参与的,就是政府。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宣传倡导凝聚全社会共识、团结全社会力量,才能有效推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诚信主体涉及个人、企业、政府等各个方面,诚信建设涵盖体制机制、硬件软件等不同领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以其行政资源,动员全社会,引导全社会,促进全社会,协调各种力量推进诚信建设。没有政府的倡导、干预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难以自发形成。

  我们必须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失信行为处罚机制。现实生活中,信用缺失与失信成本过低大有关系。因此,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追责与惩罚,使不讲诚信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诚信建设,政府还应做好宣传。各级政府部门应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制度和追责是硬约束,诚信建设还需要良好的社会软环境,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政府部门要通过宣传和教育,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全社会自觉地将诚信作为人际交往、商业经营、政府行政的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