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因车辆超重,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司机刘某的货车,被濮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扣留两个多月。这两个月里,刘某先是被告知对其所有处罚全部按照顶额处理,后在同行指点下,他多次向相关工作人员“塞现金”,才最终被允许取回货车。
交通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过去时有曝光,不过这篇报道揭开了让外界更错愕的黑幕。当地执法人员仰仗执法权收受贿赂,将罚款变成一门生意,从性质来讲,这已经上升为“敲诈式执法”。
具体是如何收黑钱的呢?据报道,在查扣问题车辆后,执法人员往往按《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开出最顶格的罚单。由于罚款额度太高,司机无力承担,便只能通过私下送钱的方式打通人情关系,降低处罚标准。
比如有的司机经过塞钱后,处罚金额直接从原先累计的8万元,骤降到一万多元。在如此大的“价差”下,司机当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此事是通过司机的爆料而曝光,但当地执法人员的“敲诈式执法”,其实一点都不隐蔽。可以举两个细节:第一,司机送钱就在办事窗口;第二,工作人员直接明确告知司机,帮忙处理罚款需要给钱,以及吃请、送购物卡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货车司机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后,引来了很多共鸣。可见当地的执法乱象是持续已久。那么该追问的是,身为公职人员的执法者,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收黑钱?腐败行为到底持续了多久?收到的黑钱和司机缴纳的罚款,到底又流向了哪里?
从司机的角度看,确实是不违法违规就不会被罚,然而对比来看,执法人员将手中的执法权变现,如此性质恶劣的寻租行为,对交通运输秩序的破坏更严重。因为“敲诈式执法”衍生的腐败成本,会进一步抬高运输成本,逼迫司机超载超限运输,造成恶性循环。
还得注意,从举报内容来看,当地的执法腐败,不仅仅体现为“敲诈式执法”。比如有司机表示,当时同行的多辆货车,尽管普遍存在超限超重问题,但只有部分车辆被扣留,“没被扣车的都是黄牛的和有关系的”。这里所指的“黄牛”“有关系的”,到底是什么人?
另外,这些交了黑钱和罚款的司机,在取车时,还得遭遇停车场的额外收费,收费项目包括开锁费、代驾费、过磅费等等,可谓五花八门。然而这些收费项目,都是《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所明令禁止的。这是否意味着,交通执法部门和停车场,同样有着隐秘的利益输送关系?
就上述种种细节来看,如果爆料内容完全属实,当地交通领域的执法乱象,可以说是系统性的,形成了涉及多方的完整灰黑利益链。既有的执法规定被视若无物,执法权变成了变相敲诈勒索的工具,其性质和负面影响都极为恶劣。
在联名投诉举报后,一些司机收到了濮阳县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然而至今还没有下文。调查到底到哪一步了,有必要及时公开。另外,此事显然不能停留于当地自查的局面,必须有更高一级的机构介入,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作者: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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