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学术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诚信
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须解决好学风问题,良好学风的前提是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学术评价的基础。实事求是地做好学术研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建设与完善,才能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
首先,学术评价主客体之间信息脱离。学术评价的本质是评判文章水平和质量。学术评价主体评价客体的言行和成果信息,并通过辩证思维透过现象评价客体。但如果研究者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故意有选择地夸大、掩藏或提供虚假信息,那么就会产生学术诚信问题。学术研究是对自然与社会现象的探索和总结,包含三个基本流程。其一,通过物质中介获取研究对象的信息,要求研究者与对象进行时空同构,使研究者不受评价者干预。其二,对各种信息进行交互认证,过滤无效信息,并根据认知图示把信息与存量知识进行非线性重组,以领悟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这是非程序化的不能被观测的复杂推理和顿悟过程。其三,把研究对象本质属性用大众所能理解的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往往是以新知识产品的形式。
评价主体容易判定客体的学术成果数量,却不容易评价其学术成果的水平。学术研究活动流程中的各种信息都具有隐蔽性,在这些基本流程中就很容易产生学术诚信问题。例如,研究者通过篡改文献、歪曲事实、捏造数据,通过抄袭、模仿、改造、拼接他人学术成果,通过以量占优、自引互引、社会活动、媒体曝光、自我标榜等方式,用虚假数据论证其学术观点,故意夸大文章的局部信息来搞学术浮夸,此外还存在挂名学术成果、代写论文、拼凑课题成员等诸多不诚信现象。
与自然科学不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活动的信息更具隐蔽性,因此,学术评价尤为重要。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与社会交互获得对象信息,并要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此外,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是丰富多彩、千差万别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接触的人更多、活动范围更大也更难被监督,研究者的思维过程更复杂也更难被重现,研究者的成果就很难用一种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因此,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评价,对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尤为重要。
其次,学术诚信原则决定学术贡献的真实性,须多方位加强学术评价。当前,一些不良的学术风气严重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学术界应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学术评价主体无法通过干预研究者活动来改进评价的难易度和可靠度,须在认清主客体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通过改变评价角度、评价内容、评价方式,采用恰当的认识手段,透过科研成果和科研过程中的表象信息来看其本质,评判其发文水平和质量。
一是明确学术评价标准。学术研究在于发现人类自身发展规律以满足社会成员认识客观世界的需要,因此,学术成果要植根于事实、要有创新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应用理论照亮现实,创新不能是脱离现实的创新,而要立足现实问题,从国情出发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新理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照搬他国理论解释中国问题,或基于他国的理论假设和范式构建学术体系,都难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
二是评价单项成果与整体学术成果。任何一个事物都是若干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主要因素和主要矛盾规定着整体的性质。作为评价客体的研究者,其学术成果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学术成果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代表作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学术水平。学术评价要着重评价其几篇代表作,并评价代表作与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分析研究者的研究领域、知识结构、理论基础、思维特征、研究方法、主要思想、关键创新等,注重学术成果的内涵、质量、学术贡献与社会贡献,把握整体学术成果体系,从而全面了解研究者的学术贡献。
学术成果体系作为有机整体,对研究者的学术能力起决定性作用。学术能力在课题评审、人才评奖、职称晋级、干部选拔中往往比成果评价更为重要。学术成果的形式是变化多样的,通过考察研究者的学术史和学术成果体系,判断其调查能力、辩证思维能力、文字能力,明确其核心专长与竞争优势。评价单项成果有时难以确定是否歪曲事实、捏造事实与数据、挂名、拼凑等信息,但通过评价研究者的学术成果体系和学术能力,可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其学术诚信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与现实逻辑。
三是完善学术评价方式。评价研究者学术成果体系和学术能力,要求评价主体对该学科的学术前沿与创新有深刻把握。评审专家既要是该学科领域的学术集大成者,也要具备高尚的人格修为。评审专家队伍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中流砥柱”,但专家评价并不能完全解决由行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学术诚信问题。人是先有行为选择再有具体行为,行为选择是从大脑知识库中搜寻行动方案的过程,知识库包含着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关于理想与现实矛盾的隐性知识,当这种隐性知识体现在行为上就表现为学术品德。学术品德也可成为评价体系的要素之一。
评价学术品德要求评价主体与客体长期交往,只有在工作和生活中与评价客体距离最近的人才具备这种条件。因此,须建立上下级互评、同级互评、同行互评方式,完善面对面互评、背对背互评和举报工作体系,相互监督、共同进步;建立自我评价制度,自我评价才能自省,自省才能进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加强自我修养,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正本清源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作者:徐全军,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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