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在12月24日发出《关于电力建设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律管理的倡议书》,号召全省电力行业从11个方面进一步加自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个方面倡议包括——
1、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分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自然人;要完善进场前准入手续,核查“两证一照”,确保分包资质和分包工程相一致,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原则。
2、项目建设单位带头贯彻执行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为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创造条件。
3、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劳动合同;项目部要加强进场工人的审核,确保未登记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4、总承包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5、按照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6、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7、配备项目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定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8、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资支付相关责任主体、维权各级投诉电话、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确保农民工维权申诉渠道畅通。
9、树立诚信意识,切实履行信用责任。遵守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到守合同、重信用,切实履行企业劳动用工主体责任。
10、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积极履行企业法定义务和责任。
11、协会将根据各单位执行情况,纳入诚信建设管理体系,并作为协会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本倡议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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