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春节前他们能否顺利拿到“辛苦钱”、回家过个好年,不仅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临近年终岁尾,如何保障农民工等劳动者不被欠薪,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从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刑,到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欠薪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治理力度和温度。
前不久,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目前,北京、天津、广东、湖北等多个省份正在加强整治欠薪,不断取得实效。
经过多年整治,我国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欠薪高发多发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全国查处的欠薪案件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及涉及人数均逐年下降。2020年各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结工资类案件5.5万件,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薪酬65.2亿元,涉及人数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22%、18%。欠薪的情况逐渐减少,因欠薪造成的诉讼、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这与党和政府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放在突出位置紧密相关,与一年接一年坚持不懈地开展“清欠行动”密不可分。
根治欠薪,一方面需要持续探索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欠薪者列入“黑名单”等政策措施,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夯实根治欠薪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开展专项行动,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严肃惩治一起,绝不放纵姑息,通过反复抓、抓到底,就能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
每一份工资,都事关个人权益、美好生活。近年来,一些地方不仅年底积极开展冬季清欠行动,而且年中就开始着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体现了把功夫下在日常的主动性。这也启示我们,在解决劳动者被欠薪等问题上,既要高度重视年底的“清零”,也不能忽视常态化的监管、治理。向制度要动力,把工作做在前头、做在平时,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才能切实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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