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们的打工钱终于要回来了,这都是你们的功劳啊。”前几天,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接到这样一通来电,即使隔着电话,也能深切感受到电话那端的欣喜。来电的王某正是该院去年办理的一起15名农民工欠薪申请支持起诉案的代表。
2022年7月,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和顺人社局”)、县信访局先后向县检察院移送线索,15名甘肃籍农民工因薪酬未支付连续多日在人社局滞留讨薪,并在信访局上访。
原来,北京某公司承包位于和顺县的煤层气施工工程,并分包给河北某公司。2021年4月7日,河北某公司雇用王某等15名农民工到和顺区域开采煤层气。直到2021年11月30日,王某等15名农民工一直未领到工资。通过信访局、人社局及能源局的联合调解,由北京某公司代发6个月工资,并承诺剩余拖欠工资于2022年5月31日前结清。然而到了2022年7月,剩余工资仍未支付,王某等15名农民工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河北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追索劳动报酬。人社局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仲裁申请,王某等15名农民工不服仲裁裁定,连续多日在人社局滞留,这场原本因讨薪引起的民事纠纷演变为农民工对行政机关处理结果的争议,一时陷入困局。
为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顺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积极安抚农民工情绪,在讲清楚劳务关系不属于人社局仲裁范围、行政机关处理结果并无不当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协助解决讨薪问题。
案件受理后,和顺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农民工讨薪快速办案机制,办案检察官详细了解工程情况、用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调取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北京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程责任主体,在将所有证据调查核实固定后,依法向和顺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了解到15名农民工家境贫困,多次往返于甘肃山西之间,诉讼成本高,和顺县检察院协调司法局,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在法院审理阶段,办案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参与调解。和顺法院一审判决由河北某公司向15名农民工支付所欠劳务工资,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给付责任,由北京某公司先行予以清偿。北京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下发后,和顺县检察院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持续发力,跟踪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欠薪方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后,遂依法向北京某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公司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并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遵守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经营,积极树立知法守法的良好企业形象。
今年7月14日,北京某公司书面回复和顺县检察院,已采纳检察建议,并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时隔两年之久,15名农民工的236100元工资终于讨回来了,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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