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现在这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我们村上这一大难题也顺利解决了……”被救助人小明(化名)所居住的村委会主任感激地说道。
今年6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进村开展“三下五联七宣”工作时了解到,小明父母离婚后,其父亲外出务工与家里断了联系,其跟随爷爷共同生活多年。爷爷因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村委会多方联系小明父母均无果,年仅6岁的小明成为无人照顾的事实孤儿。
小明生活陷入困境,村委会遇到难题,石泉县检察院干警主动向村干部宣讲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帮助村委会收集资料,顺利向法院提起撤销小明父亲监护权的民事诉讼,并向该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申请受理后,由民事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同成立办案组,同步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办案组先后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全面了解小明生活、学习及监护情况,实地察看了小明生活环境,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同时,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小明发放救助金3000元,并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为小明生活、就学提供多元化帮扶。
今年以来,石泉县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融合履职,采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先后帮助10名农民工、妇女儿童维护了合法权益,对3名困境儿童进行司法救助,以检察履职强化弱势群体保护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通讯员 董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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