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和大数据中心签署《加强重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进一步加强重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及联合惩戒工作。
备忘录规定,相关部门要同步推进信息公示。省人社厅各级部门将重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其在信用中国(四川或本地)上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四川)上公示。省人社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作出移出、续期、更正决定,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交换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省大数据中心同步进行公示。同时,进行信息化监管,推动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用中国(四川)与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控体系。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实施联合惩戒。四川省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大数据中心依托本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推送重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信息,联合惩戒相关部门对严重拖欠工资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定期将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和效果反馈至同级发展改革和省人社厅。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备忘录规定将完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省人社厅、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信用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日常联系机制,明确各方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统一收集整理各类需求和问题,抓好工作对接,强化日常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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