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5时,陕西省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向阳介绍陕西省政法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向阳表示,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陕西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最高等级查控勤务,坚持全警参与、联防联控,强化社会面巡逻防范和排查防控力量,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维护陕西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日均投入社会面巡逻防控警力4.4万余人次、巡逻车组4000余组,启动公安检查站136个、联合防疫检查点753个,累计查控车辆472万余台次、人员848万余人次。
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全面强化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日均派驻警力3800余人次,全力维护指定救治医院、隔离点、发热门诊治安秩序。强化对省内4家生产医护产品企业的安全保卫。加强“两站一场”(汽车站、火车站和飞机场)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是加强医疗防护和民生物资应急通行保障。联合卫健部门制发特别通行证1.1万余张,为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水、电、油、气、煤等涉及基础民生物资以及蛋、奶、粮、油、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顺利通行。
四是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决策和部署,及时做好错峰返程道路交通保畅工作,积极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服务帮助,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同时,为规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类案件法律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查处了五类严重破坏疫情防控、损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截至2月21日,陕西省共办理下述五类案件295起,依法打击处理403人。
一是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护物品和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共侦破此类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7.4万余只,过期橡胶手套1.9万余只,劣质护目镜724副,摧毁犯罪窝点18个,涉案金额380余万元。
二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陕西省共破获此类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涉案总金额1630余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拒不执行政府部门防控措施、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共办理妨害公务案件17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145起,依法处理199人。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共办理此类案件1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
五是严厉打击制造网络谣言、散布虚假信息、造谣惑众、引发社会恐慌,以及恶意污蔑攻击党和政府的违法行为。共落地查控222人,立案47起,依法处理47人,批评教育175人。
李向阳强调,当前是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陕西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必胜信心、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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