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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荣获全省政务诚信评价第一名

来源 :安康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01 打印

近日,省发改委通报了2021年度全省政务诚信评价结果,我市综合得分92分,在全省12个地市中排名第一,比第2名高出5.7分;全省107个县(市、区)综合评比中,我市汉阴、镇坪、石泉、岚皋、白河、汉滨、紫阳7个县获评优秀等次,优秀等次占比达35%,平利、宁陕、旬阳3个县(市、区)均为良好等次,其中汉阴县以97.8分位居全省县级评分榜首。
      本次评价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依托陕西省政务诚信监测系统,采用“各地自评+第三方测评+专家评审”等方式,历时9个月,对全省12个市(区)、107个县(市、区)政府从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建设四个方面16项指标开展测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去年以来,市发改委充分履行信用建设牵头抓总职能,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信用工作纳入法制政府和清廉安康建设任务,制定年度信用工作要点,围绕政务诚信评价体系,细化任务分解,召开联席会议及信用政策法规培训,指导各部门、各县区不断完善信用工作机制等基础要素。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市级共享数据清单,开展“双公示”信息专项治理,信息归集总量及共享质效稳定在全省前列。夯实各级各部门信用建设主体职责,推动主管部门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多个办件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在税务、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领域建立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通过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助推信易贷放款52亿元,推动失信主体履约金额超5亿元。举办“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实守信提升行动”“新时代公务员诚信知识教育读本进机关”等主题宣传,常态化开展重大失信事项排查,按时上传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及时处置信用异议信息,保障信用主体修复权益,持续打造“安康诚信、诚信安康”品牌,为全市夺取政务诚信建设优秀成绩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