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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铜川市印台区依托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管理、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手段,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 办法》,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约束惩戒,积极构建 印台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一、做法举措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诚信建设的日益扩面,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管理为 主要抓手,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处罚、信用联合约束等手段,教育和惩戒并重,不断提升全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一) 将经营异常纳入信用档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主体经营异常是指市场主体因未履行法定公示义务、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上年度年报、 “双随机”抽查中经核实有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形被依法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在今年来的工作中,不断依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探索以经营异常管理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的主要抓手,将年 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等重要信 息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管理的切入点,将经营异常信息记 于市场主体名下,纳入市场主体诚信电子档案,伴随市场主 体全生命周期。
(二) 以信用公示推进信用约束
依法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变更信息、信用信息和处罚 信息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向社会公示,供 全社会查询参考。同时与金融、发改、商务、司法等领域建 立联合约束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和“信用中国(陕西)”等平台的信息公示,建立并实施 对全区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处处顺利、一旦失信处处受限” 信用约束机制。
(三) 以失信惩戒推进教育引导
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铜川 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失信惩戒为教育手段,采取行政 指导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格对照市场监管领 域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基准》相关规定依法对失信主体进行处罚,处罚信息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向社会公示;另一方面结合经营 异常的移出管理和信用修复等具体业务工作,向经营异常市 场主体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行政约谈、短信提醒、 培训宣讲等方式,印台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守法经营。
二、取得成效
通过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管理这个切入点,铜川市印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诚实守信、合法规范”的经营理念普及 到了印台区绝大多数市场主体。近年来每年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少,市场监管领 域行政案件发案率连年下降,全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基本全 面建立。下一步,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将市 场主体诚信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探索更多有效举措让诚信成 为印台区市场主体的靓丽名片,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 出市场监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