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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用陕西>>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赋能·助力陕西营商环境突破
榆林市榆阳区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提升全区市场信用监管整体成效,努力营造诚信信用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事前预防”,诚信宣传常态开展。开展“信用宣传+消费维权”“信用宣传+食品安全”等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节点,组织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5场;通过公众号发布年报公示相关政策、提醒9条;发送宣传短信 3万余条、张贴海报100余份,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公示义务,推动信用监管由失信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有效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自律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2024年应年报企业30347户,已年报28742户,年报率94.76%,较去年同期增长2.1%。?
强化“缓冲容错”,信用监管包容审慎。制定《营商环境突破年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干措施》,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缓冲”,对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引导其采取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等7种情形,经合理说明理由,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用到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推行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7个工作日内修改公示信息;对于因未按时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初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信用监管与服务相融合,为企业提供更优营商环境。
强化“联合惩戒”,列异警示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共将未履行年报信息公示义务的1885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与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共将14家投诉举报量大、调解无效或被立案查处的市场主体设置警示信息,与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共享,使其在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8类业务中受到限制,在投资人(股权)变更等7类事项中受到锁定,从而不断提高市场信用的约束力,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强化“信用修复”,惩戒激励并重共举。按照省局工作要求,积极推行信用修复网上申请,不断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降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成本。在全市首创出台《线上信用修复操作指南》,于“榆阳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并在商户群广泛宣传,明确线上信用修复的情形、途径、流程及所需材料,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以来,已依申请,对253家企业、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修复,重塑信用。
强化“行为约束”,长期停业清理整顿。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数据质量、夯实企业信用监管基础,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集中清理工作,对“僵尸户”及相关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2024年已吊销企业营业执照441户。通过常态化清理,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减少社会资源和行政成本占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各类经营主体在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中高质量发展。
强化“分级分类”,随机监管全面推行。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重新梳理全区参与部门,新增8家成员单位,做到与市级对应,应纳尽纳。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与随机抽查结合运用,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共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15项,抽取执法检查人员432人/次,已完成11项,完成率73.3%,计划数量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数量都较往年有大幅提升;组织开展部门内抽查工作31项,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232人/次,已完成29项,完成率93.5%,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度,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