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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研究生导师行为划线定“则”

来源 :信用陕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16 打印

为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通知。《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应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

  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方面,《准则》要求,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在把关学位论文质量方面,《准则》提到,导师需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在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准则》明确,导师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的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此外,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