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涉案价值470余亿元。”在4月23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表示,近两年来,公安部连续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和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介绍,4月20日,公安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对侵权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
“昆仑2020”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食药侦局交办线索,在版权、电影管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2·19”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
浙江省公安厅食药环知侦查总队总队长王晖介绍,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毛某某多次在影院内盗录院线电影,经视频剪辑后制成“高清”盗版影片,供自己经营的小影吧播放牟利,并通过微信联络、云盘分享方式销售,其下线再通过互联网层层转卖。
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上述案件及河南开封“8·13”生产销售假冒电气产品案、黑龙江大兴安岭“5·29”生产销售假农药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先后侦破。吕武钦介绍,“昆仑2020”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万余起,同比上升35%。
在打击侵权犯罪工作中,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对国内外、大中小、国有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给予同等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支撑高水平改革开放。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新特点
量大面广,涉网犯罪突出,犯罪团伙化、链条化特征明显,是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突出特点。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剑涛解释,犯罪总量仍处于高位运行,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包括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用防护物资、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网络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扩散蔓延,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创造活力。
“随着电子商务、社交媒体、视频直播及网络支付、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发展,传统的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呈现出向网上转移的趋势。”李剑涛指出。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特点,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持系统谋划、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增强打击实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打击侵权假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持续高压严打犯罪的同时,公安部着力加强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共同推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吕武钦表示,这需要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本地相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合作制度。
这一系统工程,需要加强与立法、司法机关的配合,针对基层一线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分类解决,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吕武钦指出,同时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其在投诉举报、配合调证等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了解掌握突出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针对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吕武钦介绍,公安部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2020年以来,围绕46起重点跨国(境)案件开展线索通报、情报共享、协查取证等多层面执法合作。同时,应国际刑警组织邀请,中国公安机关连续参与打击假药犯罪“盘古”行动、打击食品犯罪“奥普森”行动、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猎鹰”行动等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为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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