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增强“能贷会贷”服务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积极参与“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小微企业准确“画像”,实现金融资源向长尾客户的精准“滴灌”。
根据《通知》,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要继续实现增速、户数的“两增”目标,其中五家大型银行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通知》提出,着眼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弱点”,补齐信贷业务短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完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法人的信用评价模型、风险管控技术和批量授信审批机制,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并着力优化开立对公账户、支付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
具体机制体制上,《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敢贷愿贷”内部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普惠金融类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中权重占比10%以上,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等政策要求。在内部考核中,银行金融机构要明确区分不良贷款容忍度与贷款质量管理目标,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度有机结合;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增强“能贷会贷”服务能力。
《通知》表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直接转让等业务,盘活信贷存量,用于持续投放小微企业贷款。通过依法合规的核销、转让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探索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同时,强化监管引领督导,推动营造更好外部环境。推动深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用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的“指挥棒”,以评价为载体,做好监管政策宣讲辅导和政策后评估,对辖内银行小微信贷投放、机制体制、产品模式、规范服务、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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