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共建“信用京津冀”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细化措施及任务分工,制定2024年、2025年推动“信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具体措施,绘制推进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记者了解到,《方案》从5个方面规划了京津冀信用协同发展的实现路径。一是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京津冀企业信用数据共享专区,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格局。二是统一监管规则。制定京津冀区域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等工作的统一标准,强化异地同标、协同共治,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开展毗邻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果。四是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加强对三地信用监管工作的日常监测和比较分析,对重点监管领域、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预警,为企业及时“纠偏”。五是大胆创新示范。通过调整修改、联合发文、先行试点等方式推进制度创新,逐步统一信息分类等标准尺度,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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