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呼吁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落实对违法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和惩戒措施。
记者了解到,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经营者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模式。根据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卡作为凭证,预付式消费可分为预付卡消费和无卡式预付消费两种。
《报告》称,从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投诉、诉讼及相关情况报道看,该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问题是:经营者违规办卡;经营者拒绝开具消费凭证;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及变相涨价;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挽回损失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除以上问题外,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保护还存在一些与其他消费者保护领域共性的问题,如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订立合同侵害其知情权、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或侵犯其隐私权、利用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等。
《报告》认为,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主要与相关立法不够健全、行政监管不够有效、司法保护存在不足、社会共治有待强化等因素具有密切关系。
《报告》提到,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报告》称,2023年对预付式消费领域行政监管有所加强,但多数地区监管仍主要聚焦于单用途卡消费,对无卡式预付消费缺乏有效监管。
对此,《报告》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二是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三是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四是重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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