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2家社团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违规开展2016年度、2017年度全国有色建设行业勘察系统、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奖和部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119081.48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违规开展2016-2017年度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强县(市、区)认定工作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1545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19081.48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54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上述2家社团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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