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流量艺人新专辑上线之后,短短一天时间内,就通过粉丝打榜,登上了美国iTunes榜单第一,更令人咋舌的是,相关数据居然是排名第二的国际知名流行歌手Lady Gaga的几百倍……一时间,关于明星流量数据造假的问题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明星数据造假早已不是新鲜事。近些年来,不少明星为了维持热度,获得更多商业价值,不惜花重金“买微博热搜”“买粉丝”“买评论、转发、点赞”“打话题榜”“维护百度指数”等,以保持自己的“高流量”。数据虚假繁荣背后,也让人不禁感慨,流量数据造假结果“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事实上,明星数据造假只是流量造假乱象的冰山一角。这些年来,流量造假早已是多个行业公开的秘密。所谓“刷流量”,就是通过人工干预的手段(俗称“水军”)有偿增加对网站、网页、视频、社交媒体信息等各种对象的访问量、浏览量、点击量、回复量等。比如,通过“水军”刷高某部影视作品的观看量、某条微博的转评和点赞量、某篇网络文章的点击量等。
刷流量也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在百度搜素“点击量”、“刷流量”等关键词,能弹出不少相关交易网站或软件。而在某电商平台上,随意就能搜到刷流量的店铺。这些网店主要以“推广”为名,从事统称为“刷流量”的业务。曾有媒体记者询问发现,“微博热搜”“话题榜”等都是明码标价。“热搜进前三,4万元,热搜前10,3万元”……微博话题进入总榜前三,只需要花1万块钱左右就可以完成。造假成本低、产业链完善、产业化程度高等因素,让流量造假信手拈来。只要愿意花钱,流量和数据就会超乎想象。
深挖“刷流量”的背后原因,不难发现其中的利益博弈。流量数据是衡量一个网站的品牌价值等商业元素的一项最直观的指标。从一定程度上看,无论是从营销角度还是从投资角度来看,拥有流量就等于拥有了真金白银,这点在视频行业表现更为明显。现实中大量出现“流量里有黄金屋,流量里有千钟粟”等“流量封神”的实例,也越来越刺激各个行业对“粉丝经济”的迷信和盲从。
2017年8月,媒体报道了视频播放平台爱奇艺状告“刷流量”公司破坏市场公平并索赔500万的新闻,将视频行业及明星刷流量的潜规则推上风口浪尖。自此,“刷流量”的行为似乎再也无法维持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假象。事实上,“流量造假”对各方面的“锈蚀”远比想象中严重。
有业内人士指出,它首先会造成外界对真实点击量的误读,对作品受欢迎程度的误判,也有可能造成网站基于假数据而做出错误决策。
更重要的是,一旦被贴上“数据造假”的标签,网站的商誉和诚信度就会被大打折扣。这不仅关乎网站的价值观,也关乎整个行业的前景。此外,“刷流量”造假,更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伤害,使得整个行业局部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窘境。
对于近日备受关注的某位明星“刷流量”事件,光明日报指出,那些流量明星依靠传播数据造假,看似能够营造出“炙手可热”“流量小生”的幻象,也或许在一段时间内会收获一定的名利,但终究如“梦幻泡影”,这种短视行为不仅不利于自身成长,相反还会不断透支自己的信誉,最终被观众和时代抛弃。
有法律人士指出,“刷流量”种种行径实际上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构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只有对践踏规则、肆意敛财的“刷流量”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依法打击,并且适当考虑刑法惩处,其示范效应才能对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行业生态起到长远的积极作用。
同样,对于“刷流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在发挥法律的治理作用的同时,还应加强社会诚信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比如设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者纳入“黑名单”也是切实可行的选择。
此外,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成熟,建立客观科学的数据体系,真正了解内容的影响力与效果,挤破流量“泡沫”,将是整个互联网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做的“剜肉去痈,刮骨疗毒”之道。
但愿终有一天,我们不再吃数据造假的苦。(根据光明日报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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