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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领域专项治理全链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1-17 打印

为加强与民生相关的重点领域假冒伪劣治理,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和认证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渠道,通过 “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全国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4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全链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方案》针对假冒伪劣问题较为突出的4个领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一是以“山寨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以强化特殊食品、校园食品、餐饮服务及网络订餐监管为重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以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大力推动网络综合监管,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四是以查处无证“3C”认证产品、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方案》提出,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聚焦“一老一小” 

  

加大保健品食品抽检力度 

  

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方案》提出要加大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

  

对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配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 

  

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 

  

《方案》强调要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今后,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方案》提出,要认真抓好《电子商务法》培训宣传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

  

《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当地假冒伪劣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治方案、监管措施和年度进度安排,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假冒伪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