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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

来源 :陕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2 打印

       毋庸置疑,信用建设势必成为一个长期的、深入的、涉及社会各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如何把信用建设落到实处?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发改委、省信用办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从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影响大、见效快的关键环节着手做起,不断拓展、深化信用建设任务,把信用工作真正做实。多种手段正在让“诚信陕西”建设形成全覆盖、成体系的整体效果。

      (一)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从2008年启动,经过不断优化升级,现已形成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法人和自然人两大信用数据库,实现了网络系统上接国家信用平台、下达全省各市县、横联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立体化联通,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全省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已开始从省级部门向各市、县全方位延伸,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已从单纯企业信用信息向包涵个人信用信息的多元信息内容突破。

      (二)信用信息有效征集和充分共享。我省依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从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合起步,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行业“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不断完善。目前,全省52万多企业、140多万个体工商户、2万多社会组织、2万多事业单位、近3000家党政群机关等社会主体的基本信息已整合入库,收录法人信用记录1500余万条,自然人信用记录500余万条。

      (三)面向社会的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目前,“信用陕西”网站已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公示、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信息公示等多个查询和公示专栏,并与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同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的有效衔接和信息同步更新,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信用信息查询专栏”,省信用办正在开发建设“信用陕西”微信公众号,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四)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加强信用管理创新。一是全面实施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简化办事程序。目前,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已基本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查询。二是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将以前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商部门每天将全省最新的企业登记、变更信息上传至信用信息平台,由平台精准推送至各级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实现部门联动,以信用约束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

      (五)加强和规范企业信用评价。我省从2014年开始试点推行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省发改委、省信用办按规定程序考察推荐了首批15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业务规范,全面采集、调查、核实企业信用信息,从企业的基本信用素质、信用保障能力和信用行为记录等方面,对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和信用能力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按照“三等九级”制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目前累计已有近200家企业参加了评价试点。下一步我省将把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作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管理细则,促进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同时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决策依据。

      (六)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中广泛应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把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和关于企业承担特定项目建设的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决策参考。省发改委、商务厅、环保厅、工信厅、住建厅、交通厅、卫计委、省食药监局、陕西证监局等部门率先发文推动本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明年各有关部门按规定都要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七)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相继签署的一系列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我省先从当前最迫切的失信联合惩戒入手,于2016年3月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范围以及联合惩戒的措施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托信用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全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应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目前,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站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和公示窗口,法院、税务、工商、安监等部门已率先公开“黑名单”信息3万余条。下一步,我省还将出台实施《陕西省诚信典型“红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激励办法》,实现对全省各行业、各领域诚信典型的联合激励。

      (八)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信用监督和对失信行为的直接投诉。“信用陕西”网站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失信投诉网络服务平台,近期将全面启用已经建成的信用监督呼叫服务中心,并将结合“信用陕西”微信公众号的上线运行,通过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失信投诉和举报,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信用监督。

      (九)信用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信用建设国家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陕西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陕西省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等标准规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府公信力评价标准和分行业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下一步还将根据国家和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程,研究制定个人信用评分标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等。

      (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2011年以来,我省先后认定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安康高新区作为信用建设试点园区,2016年确定在西安市碑林区、咸阳市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大荔县、榆林市神木县、延安市安塞区、汉中市汉台区、商洛市柞水县等8个县(区)开展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目前,西安高新区已在园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创新、社会化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第三方信用服务推广应用、政策扶持信用奖惩机制引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提升综合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示范引领成效,县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探索出一些有效管用的好方法。

      (十一)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我省目前主要依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重点归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个体工商户信息、重点人群从业资格信息、个人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等,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下一步,省信用信息平台将与公安、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建立数据调用接口,实现个人身份、技术职称、社会保障、婚姻、学历教育等信息的在线核查,加强个人信用信息的全方位整合和应用。同时,在信用信息平台上,个人信用数据库将与法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关联关系。

      (十二)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引导。近年来,我省积极营造有利于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技术环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进信用信息的市场化应用,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监督服务作用。目前,社会资本投资创设信用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国内知名信用服务企业纷纷来陕设立分支机构或加强力量拓展业务,在全省各地开展征信调查、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咨询业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已有近80家,有5家机构取得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牌照。明年,我省还将启动实施信用综合服务园建设项目,打造全省信用信息存储交换基地、信用服务集群化发展基地、信用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信用服务支撑基地,促进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的培育、聚集和发展。

      (十三)信用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诚信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分步推进实施。我省于2007年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从“十二五”开始,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体系,印发了《陕西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规划也将在近日颁布。同时,我省从2008年起,每年制定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信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由省政府印发,统一部署实施。

      (十四)加强各方面信用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是把过去各有关部门多年做的与信用相关的工作进行总结、整合,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信用工作统筹下完善、改进。二是推进各方面、各领域相关信用工作的有机协同,纳入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形成系统效果。三是加强具体工作方式方法协调,比如推进各行业信用分类评价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有机结合、联合使用。

      (十五)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性强的特点,我省非常重视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大胆探索,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省信用办专门设立了政策研究部,并会同省信用研究中心、省信用协会等建立了一支信用专家团队,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政府公信力评价标准》的前期调研,随后还将结合国家西北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展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大数据应用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

      (十六)拟按照五大诚信发展方向开展诚信总体评价。从2017年开始,我省将结合“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社会德信、政府威信、环境守信”五个方面任务推动的实际情况,从这五个方面研究细化二级指标,建立诚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全省及各市、县开展一次诚信评价,全面揭示各地区或城市的整体信用状况和存在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