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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级政府工作报告看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重点

来源 :新华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2-17 10:07 打印

新华信用北京2月13日电(张雪晴 王思凝) 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全文相继公布。2025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营商环境”内容有哪些?新华信用(www.credit100.com)进行了梳理和盘点。

一、北京市

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企业获得感。谋划推进新一轮改革任务,打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成效。完善企业“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加强政策服务、数字服务、热线服务“三送”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优化法律、商事仲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优化民营企业对接服务机制,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限制,推进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在准入准营、资质管理、创造和放开应用场景等方面主动作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善于把中央惠企政策送到企业手中,助力企业市场开拓、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减负降本。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争取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拓展政务服务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打造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完善“运营中心+转化平台”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推进诚信市场建设。

三、河北省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市场、政务、要素、法治、信用环境提升工程。深化招投标“双盲”评审改革,再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添活力,以政府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四、山西省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广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加强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和入企服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服务型执法。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完善企业安静期制度。建立民营经济“1+N”服务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解决账款拖欠问题。创设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体系,推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营造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解决困难的发展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预期,提振投资创业信心。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五、内蒙古自治区

再推出3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150项“全区通办”事项,推广“承诺制+全代办”服务模式,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实打实地解决限制过多、办事繁琐、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让守信用成为招商引资的核心竞争力,让每一名干部都成为讲诚信的“代言人”。

六、辽宁省

大力招商引资,规范招商、精准招商,发挥商会作用以商招商,从拼优惠政策转向拼营商环境,从追求“政策洼地”变成打造“改革高地”,以良好的服务、完善的要素保障招引项目、吸引客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流程再造,以县(市、区)为重点扎实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21项,推进“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不收“过头税”。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级政府要带头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做到依法办事、重信守诺,既要理“旧账”,更不能欠“新账”!

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精准服务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小企业增信体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防止拖欠长效机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创造。强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建立健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服务企业,要做到有事襄助、无事不扰;政府该干的事,必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全力做好。

七、吉林省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再造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则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项目,有效维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企业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优化金融、人才、科技、数字化等增值服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效能评价机制。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彻底清理规范涉企执法、收费行为,探索“无感监管”模式,严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八、黑龙江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和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国家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持续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一件事”服务矩阵。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适时修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行动,健全民营企业解难纾困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清理行动,抓实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建强用好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落实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投放等普惠金融政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8%左右。

九、上海市

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大重大应用场景、科技基础设施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持续推动央企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板块落户上海。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培育推广一批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发布新一批“上海标准”和“上海品牌”。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58条改革举措。强化为企服务,完善招商和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圆桌会等交流沟通机制作用,着力规范涉企第三方中介服务。优化惠企政策,进一步完善从制定实施、发布解读到申报兑现、评估修订的政策全流程服务,推动更多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简化涉企检查,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市区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行“两库两单”和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实现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落实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十、江苏省

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提升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推行基层数据“一张表”。创新政企沟通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进一步落实容错免责、风险备案等机制,鼓励政府工作人员奔着企业所盼、心系企业所愿,勇担当、善作为,实打实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十一、浙江省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落实落细民营经济32条政策,推动“3个70%”、“7个不准”等举措精准落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发挥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和失信惩戒,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健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推动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

十二、安徽省

创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准入准营、工程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事项。持续优化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功能,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建好用好合肥法务区。完善为企服务平台“一口收办”机制,认真对待、努力办好企业反映的每一件事。深入推进创业安徽行动,优化支持政策和服务,丰富创业平台和场景,构建以创业聚人才、兴产业、增动能的生态体系。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健全政府采购领域制度规则,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治理。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向民间资本推介更多优质项目。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助企纾困,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

十三、福建省

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持续推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改革,推动出台《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更优环境支持企业发展。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组织实施《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全方位深层次建设更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产业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让各类企业沐浴在阳光雨露中,近悦远来,茁壮成长。促进公平竞争,持续清理废除显失公平的壁垒障碍,防止对微观主体活动的不当干预。完善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领域体制机制,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功能,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办好中国(福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保护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优化提升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高效便捷服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畅通联系渠道不叫不到、沟通解决问题随叫随到、疏通政策传导说到做到、打通部门壁垒服务周到。为企业办事能快则快,深化“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推进“无证明省份”建设,扩大“全程网办”范围。支持企业发展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要,甘居幕后,不能今天去一趟、明天去一趟,导致企业不胜困扰,好心办了坏事。再次重申,政府务必带头讲诚信,新官理旧账,说话要算数,做到言而有信、诚实守信、增强互信,决不能失信于企业、失信于市场、失信于百姓。

十四、江西省

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着力破除准入准营障碍,力争在项目极简审批、提升融资获得性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坚决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涉企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机制。深化“三通一码”服务矩阵建设,建立全省企业群众诉求统一受理平台,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实施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支持国家级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深化“直提直装”“离港确认”“铁海联运+联运中转”等改革,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促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

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升级、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五大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分层次培育本土民营企业,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十五、山东省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动修订《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擦亮“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抓好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教育入学等100个重点事项。升级“爱山东”“鲁惠通”平台,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优化招投标流程。抓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改革。建设“鲁执法”平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集中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深化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机制改革。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惠企政策落实、企业家荣誉激励等机制。健全民间投资常态化推介机制,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新基建等领域。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抓好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实现规上企业联系服务全覆盖。加强个体工商户分级分类精准帮扶。开展经营主体播种行动,突出“育新、培强、融合”,完善全链条创新孵化体系。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300家左右。加快培育更多领航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广大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舒心发展。

十六、河南省

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纠正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妨碍要素平等获取等不公平做法,破除隐性壁垒,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实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推进智慧高速、智慧物流园区等新型设施建设,加快健全多式联运体系,支持企业提升物流管理水平和社会化程度,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再下降0.3个百分点。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高频政务服务跨城通办,实现“无感”审批、高效办理。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深入开展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全力助企稳企强企。实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让各类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出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敢闯敢干敢投,以恒心办恒业。

十七、湖北省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与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常态服务、政策沟通等机制,建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账款拖欠治理、助企纾困解难等专项行动,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十八、湖南省

深入推进区位招商、产业链招商、营商环境招商、基金招商、情感招商,持续擦亮“湘商回归”“校友回湘”等主场招商活动品牌,力争新增百亿企业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0家、单项冠军企业40家以上。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聚焦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常态化开展“送解优”行动,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建好用活“湘易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构建“连环债”清偿机制,加力整治拖欠企业账款行为;做好经济政策、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中介机构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逐利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十九、广东省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打造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创新招标投标项目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整合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持续优化粤东粤西粤北营商环境。

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立清偿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二十一、海南省

紧盯营商环境,争优争先。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经营主体的生命之氧。必须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经营主体需求导向,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强化问题实质性解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营商环境成为海南自贸港的核心竞争力。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出台“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涉企监督检查等法规文件。新建和提升离岸贸易信用监管、信用就医等特色应用场景40个以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多个行业领域“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搭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服务门户。深化“极简审批”综合许可、便民简证等改革。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上线32个服务事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攻坚、冲刺一流营商环境、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三年攻坚等行动,推动重点市县、重点园区营商环境率先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十二、重庆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探索建立区域市场一体化评价机制,促进川渝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异地同标”,迭代升级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推动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机制,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和要素成本。完善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企业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政府要为企业搭把手、助份力,让重庆成为企业发展的福地、投资兴业的沃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全市政府系统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让依法行政深入人心。

筑牢廉洁防线,深化清廉重庆建设,加强制度约束,严厉惩治腐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十三、四川省

开展外资服务专项行动,采取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营商环境招商、应用场景招商等模式,引进标志性重大产业项目及研发中心、科创团队。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更大力度降低融资、物流、用地、用能等生产经营成本。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的作用,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搭建数字化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减轻企业抵押担保和资金周转压力。扩大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范围。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推动产业园区“腾笼换鸟”。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用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规范运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绿电产业园试点。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策需求调研和落地执行监测,确保政策的适配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二十四、贵州省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推进贵阳、遵义营商环境试点建设。组建服务民营经济实体机构,用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法律、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问题收集、反映、处置渠道,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处置机制。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拓展“企业之家”服务内涵,提升“贵人服务”品牌。升级迭代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和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二十五、云南省

实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经济领域十大改革攻坚,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一体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提质、经营主体引培,提升经济发展整体效能。

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扎实推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推行绿电招商、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营商环境招商等,打造精干专业高效招商队伍,加强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打实推动各类签约项目落地,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机遇”品牌。

有效扩大民间投资。启动新一轮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动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抓好10件惠企实事,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范围,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擦亮效率、服务、诚信“三大营商环境品牌”。发挥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作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完善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落实落细,促进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初步建成全区标准统一、多级覆盖、多渠道融合的“一门、一网、一线”政务服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动态调整民间投资清单,提高民间资本参与“两重”比例。完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容缺审批制度,协力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精准实施“格桑花行动”。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一体化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优化对企业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建立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行政不作为。加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实现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

二十七、陕西省

深入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推进基础设施竞争领域向市场开放,用好“陕企通”、政企恳谈会、银政企对接活动等平台,细化助企纾困帮扶举措,鼓励民营企业敢干敢闯敢投。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规范涉企执法,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常态化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二十八、甘肃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锚定“西部领先、全国靠前”目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打造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省级示范市州、县区和园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五转”工程。按照国务院“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无事不扰,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

二十九、青海省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安商、平等亲商、服务暖商、稳定护商,开展惠企政策速递、助企资源对接、促企能力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四个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检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综合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多吹政策“暖风”、多做纾困实事。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四横四纵两端”网络体系,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应用,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以数字政府建设牵引助推数字青海建设,从拼优惠政策转向优化营商环境,从追求“政策洼地”变成打造“改革高地”。

三十、宁夏回族自治区

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召开第三届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举办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塞上行等活动。

着力解决“门槛高”问题,严格实行“非禁即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提供更多机会,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比重。着力解决“经营难”问题,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企业纾困集中办公会,“一题一解”、“一企一策”帮扶企业。把拖欠企业账款全部纳入解决方案,助力“停减亏”企业渡过难关、振兴发展。

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等活动,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力推“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政企沟通、办事指引、需求收集、投诉受理、结果反馈等机制,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

着力解决“四乱”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持不具备法定资格的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检查,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检查坚决清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权投诉、有权说不,切实做到有事快办、无事不扰,让所有企业家在宁夏投资放心、办事顺心、生活舒心。

三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民营经济发展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优环境。

加快新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改革任务落实,差异化布局开放型产业,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