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用信息公示、“红黑名单”指导意见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连维良副主任强调,中央编办已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0名。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
2、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3、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
4、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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