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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两会:部署这些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工作重点

来源 :源点credit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2-03 09:13 打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近日,31个省(市、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已全部发布,在各省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营商环境和信用工作要点。源点信用通过梳理发现,无论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地政府都提出2023年立足当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在接下来的实际工作中应着力把握哪些营商环境和信用工作要点呢?

 

北京市

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改革举措,始终保持首善之区营商环境的领先地位。优化企业准入、准营、注销等事项办理流程,推出更多“一证通办”事项和“一件事”集成办服务场景。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健全“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上海市

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作用更加凸显。高水平改革开放走出新路,浦东引领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取得显著成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持续增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

以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拓展营商环境创新成果,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高水平对标改革,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探索极简审批。推进全过程公正监管,建成全市统一的综合监管系统,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全周期提升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就近办、集成办、马上办。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坚持过紧日子,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确保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天津市

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塑造“诚信天津”品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商业联合会、津商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商协会、校友会等经济交流合作桥梁纽带作用。

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扩大资质、标准、检验检测、医疗检查结果互认,推进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协同,深化口岸合作,加强三地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

着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各项任务。优化审批环境,深化工程建设综合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工业“标准地”出让和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进项目联合验收程序,在破除“准入难”基础上更好解决“准营难”,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分类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一企一照一码”,推出一批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场景。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多报合一”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强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重庆市

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健全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快高风险企业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司法重整,防范化解债券违约、单体企业信用风险和社会领域金融风险,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防范产业、金融、财政风险交叉感染。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推广知识价值、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促进专精特新、科创培育等基金市场化运作,健全科技企业上市服务机制。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抓好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改革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设水电气讯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恪守契约精神,带头守信践诺,建设“山城有信”平台。加快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完善国际化购物、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持续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

 

广东省

要担当好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使命,抓住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国资国企、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数字政府、信用广东等领域先行先试,打造广东标志性引领性改革品牌,擦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向全世界展示一个不僵化、不停滞、不懈怠的活力广东。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对标提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一照通行”改革,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江苏省

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1+5+13”营商环境系列政策,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拓展和完善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

 

浙江省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福建省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以“改”优服务,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等改革和办电“零投资”服务,深入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一口受理”、高频事项“一站式”通办等,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免申即办”“掌上办”。以“联”促便利,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拓展“单一窗口+”服务,探索开展厦门与金砖国家、RCEP国家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联网核查,支持平潭稳妥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以“信”树形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恪守契约精神,建设诚信福建。

 

安徽省

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坚决落实“十做到”“十严禁”。健全常态化闭环式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工作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

坚持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深入实施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有约必履,有诺必践,说话算数。推动各市提升信用建设水平,争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山东省

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沂蒙精神,推进信用山东建设,倡导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深化“五为”志愿服务,推动文明创建取得更好成绩,让“厚道山东人”形象更加闪亮。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落实好新下放的13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强化政策集成供给,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红利,分批推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包。

 

河北省

抓改革促开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靠改革破解难题,靠市场积聚要素,靠机制增强动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省级6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探索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显著提升。

 

山西省

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健全对新业态、新模式等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的严格监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对标一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狠抓营商环境3.0版改革落实,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河南省

更大力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新增5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出台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湖北省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谋划推进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切实打造湖北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多用改革的思路、巧用市场的力量、善用开放的资源,让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市场机制更有效率、微观主体更具活力,推动湖北从沿海开放的“后队”变为新时代内陆发展的“前队”。

 

湖南省

坚持助企纾困,常态长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持续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针对性解决企业融资、用能、用工等问题。坚持遵法守信,抓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信用核查、承诺、评价、奖励和修复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巩固提升省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成果,常态化推动“压层级、减法人”工作,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省属国企重组。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盘活闲置低效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推进实施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和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改革试点,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建立健全省级储备粮统一承储体制机制。

 

四川省

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推进金融创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更多“一件事一次办”,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办理。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推动外商投资事项“一站办结”,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数字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全省统一的大数据资源中心,聚焦“联、通、办”问题,打破“信息孤岛”,擦亮“天府通办”品牌,完善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落实惠企稳企政策,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江西省

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争创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开展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力争南昌、九江、赣州、赣江新区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多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贵州省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获取等支持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推动干部上门送政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树立“贵人服务”的“好口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五个通办”为抓手,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的“企业之家”,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增市场主体6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服务业企业4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

 

云南省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广全国创新试点先进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打造标杆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动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优化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

 

陕西省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帮办代办”深度广度,完善“陕企通”服务功能,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走深走实。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实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持续化常态化,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加大市场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提高企业战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打造一流国企劲旅。

 

甘肃省

倾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标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和市场预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做实“甘快办”特色品牌,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加快打造诚信甘肃,支持兰州、张掖、金昌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青海省

全面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规范涉企收费,恪守契约精神,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引客商、聚人气、赢口碑。

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健全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更好支持基层“三保”工作。加快创建西宁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推进省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辽宁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涉企审批一次办成、便民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恪守契约精神,坚决纠正政务失信行为,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大力处置城市“烂尾楼”,有效盘活闲置存量资产。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让辽宁真正成为企业家和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乐土、成就梦想的摇篮。

 

吉林省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资本投资型国企,强化制造业国企体系能力建设,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吉林成为投资的沃土、兴业的福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深化“五个合作”,推动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实现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取得新突破。

 

黑龙江省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海南省

推进乡村建设治理。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完善“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垦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和垦地融合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承诺制+标准地”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加大向市县、园区放权力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用制度和互联网技术,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不求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计划,开展“领跑行动”“赛马打擂”,常态化“病例问诊”。推进更多民生和涉企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加大行政审批改备案力度。推进“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建设。“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到10个行业以上。完善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额、企业入驻数均增长50%。增强惠企政策兑现刚性和可持续性。

 

内蒙古自治区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增添发展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无论是解近忧还是谋长远,都要用好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

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放”既要把权力放到位、也要让基层接得住,自治区已经下放了679项权力事项,特别是发改、能源等部门很多涉及项目审批的重要事项都放了下去,要指导各地扎实做好承接工作,实施好盟市、旗县“两优”专项行动,统一办事指南和操作规范,提升政务服务集成化水平,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让基层能接好、能管好,让企业和群众真便利、得实惠;“管”既要管得住、管得好,也要无事不扰,对正常的事不设障、不干预;“服”要强化主动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各级政府都要把基层的事、群众的事、企业的事当成份内的事、必办的事,对困难的事搭把手、敢出手,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办成事、不误事。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实施一流企业创建工程,聚焦优势行业和关键领域整合重组一批、组建设立一批、做强做大一批、推动上市一批,每个一批都要有实质性举措、形成标志性成果,加快组建“蒙”字号国企方阵。

 

广西壮族自治区

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进“全区通办”、“全链通办”、“跨省通办”,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推广“智管云”平台,优化“智桂通”服务,推出更多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范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与税收贡献挂钩的产业支持政策和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绿色、普惠、科技、数字、跨境等“五个金融”,力争“桂惠贷”投放3000亿元以上,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效。开展南宁和防城港数字人民币试点。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持续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

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补短扬长的有效竞争力,建立全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加强政务环境建设,靠服务聚人聚财。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力推网上办、一次办、入户办、免申办、容缺办等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强政策环境建设,靠政策聚人聚财。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产业升级,制定更加科学有效,更有吸引力、竞争力的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加强法治环境建设,靠法治聚人聚财。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确保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诚信环境建设,靠诚信聚人聚财。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让守法诚信经营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无路可行,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带头遵守契约,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交通、能源、化工、矿产、水利、农牧、城建、旅游、物流、环保、金融、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打造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和民营企业培优工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多措并举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早日实现拖欠问题“清零”!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出台实施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支持乌鲁木齐等地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氛围!

 

西藏自治区

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探索工业用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模式,推进营业执照智能审批、即办即领。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大减税退税降费力度,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研究出台流转土地指导意见。加强信用监管,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稳定企业家预期和信心,力争市场主体增长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