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用办受邀参加由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共同主办的“信用长三角”第三届高层研讨会,会议于8月4日在南京举行。黑龙江省、辽宁省相关代表也受邀参加。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本届研讨会以“构建信用体系与加强社会管理”为主题。会上,“三省一市”信用管理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三省一市”20家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会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在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人民幸福感的迫切需要,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是政府取信于民、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江苏初步建立了协调推进诚信建设的工作机制,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初见成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不断拓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基础。“十二五”时期,江苏将紧紧围绕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突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管理创新,以企业信用建设为主体,以政府信用建设为主导,以社会信用建设为基础,着力抓好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政府部门信用产品示范应用和重点行业信用规范管理,加强信息系统、人才队伍、服务体系和制度标准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单位,推动诚信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还提出,长三角“三省一市”要进一步携起手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实施《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充分利用“信用长三角”这一平台,在深化本省(市)实践和创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扎实推进长三角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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