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咸阳市在全市13个县市区151个镇(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增588名工作人员全方位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生猪牛羊屠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咸阳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3-5名,配所长1名。业务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林)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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