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中国 本站支持IPv6

我省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评选活动

来源 :陕西工人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09:10 打印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促进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整个评选活动由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5家单位组成,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组织开展。日前,我省出台的《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等做出具体规定。对评选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授予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对获得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获奖单位或个人有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需及时上报,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进行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据记者获悉,获得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的个人,将被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获得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评选活动。同时,获得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荣誉称号的,可作为推评陕西省十大杰出工人、陕西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劳动模范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