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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0-19 打印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提高税务诚信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起草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iwuzqy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