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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穿透式监管 打击财务造假

来源 :南方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6-24 打印

6月19日举行的2024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鼓励“吹哨人”举报,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的责任,汇聚部际协调、央地协同的合力,提高发现能力、惩处力度和防范水平。对于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将一体查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资本市场是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底线,损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容易误导投资者决策,必须严厉打击。

提到防假打假,许多人首先会想到资本市场“看门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尤其全面注册制的到来,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政府角色逐渐淡化,实际上是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中介机构“助纣为虐”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自我定位问题,认为不听甲方(上市公司)的无异于“砸自己衣食父母的饭碗”;有的是职业怀疑不够、执业水平有限,不具备发现应对财务舞弊的能力;有的过于追求业务规模和行业排名,通过合并、兼并和吸纳团队迅速做大,但疏于内部管理,质控体系形同虚设。

对于中介机构“不愿”“不能”发现财务造假,不可忽略其“尴尬”的角色定位,以及普遍存在的人手不足、质控问题等现实困境。避免资本市场“看门人”变造假“开门人”,一方面要督促其认识到诚信执业是立身之本,加强执业能力建设,切实强化内控,真正为市场和投资人推荐质量好的“货真价实”的公司,把问题公司挡在市场门外;另一方面也要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对涉嫌严重违法的“开门人”进行民事、刑事、行政立体追责,提升违法成本。

在揭露财务造假上,内部人士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已有资本市场“吹哨人”获得奖励,对鼓励内部知情人士提供违法行为线索,降低证券监管执法成本、高效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当然,鼓励“吹哨人”举报的同时,也要加强举报人保护,让其没有后顾之忧,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打击财务造假,除了惩,还要防。上市公司内部有效的内控体系是防止系统性财务舞弊非常重要的基础,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内部制衡作用,才能从源头防范财务造假行为产生。从另一个角度看,上市公司是各行各业的“优等生”、领跑者和排头兵,绝不能仅仅满足于杜绝财务造假,强化内控防线建设是合规的需要,更是强化主业发展、肩负起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使命的需要。

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是项系统工程,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方能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