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31日正式颁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3日,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组织专家围绕“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筑牢市场经济制度根基”主题召开专题政策解读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综合经济研究所负责人,北京信用学会特邀研究员刘凡华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了主题发言。
以下是刘凡华的发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的原则,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通过实现社会治理新突破、构建“信用经济”新生态、打造信用惠民便企新场景、应用信用基础设施新技术等四个维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
实现社会治理新突破。从信用主体上看,从政府诚信履约、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序开展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加强司法执法体系信用等方面入手,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从信用评价上来说,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出了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提升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水平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等各类信用主体开展评价的基本要求和措施。在诚信自律层面,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引导信用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包含了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等,不同信用主体诚信自律,提升自身信用素养。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方面,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赋能社区治理,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和使用信用报告。
构建“信用经济”新生态。一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机构将公共信用信息与内部金融数据进行有机结合,在产品开发、授信审批、贷后管理各个方面进行广泛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深化关键信息开发利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二是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将企业登记注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纳入机制化归集共享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根据昨天新闻发布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2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37.3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9.4万亿元,同比增速25.8%,信用贷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达到了27.6%。依托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产品,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报告和信用评价服务,推动惠企政策通过平台在线办理,对经营主体直达快享。三是有效培育信用市场。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发展壮大信用经济。《意见》提出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通过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价值收益合理分享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公共信用信息资产权益。平台企业可积极使用大数据资源,为守信主体精准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
打造信用惠民便企新场景。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在民生服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两大领域,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或者优惠。一是在重点领域推进信用惠民。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以南京市“信用+文旅”的信易阅为例,截至2024年底,南京共享图书馆投入书籍约4万余册,信用网借平台新增信用用户160266名,减免押金共计1600余万元,累计图书借阅357191册次,借阅订单73819单,流通率达126%。二是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的渠道,优化信用修复规则,实现了事出一处,减轻了对经营主体的多头信用修复的困扰。三是营造公平的信用环境。在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社会活动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保障信用良好的自然人和企业更好地获得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服务的机会。
应用信用基础设施新技术。一是在信用数据上,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对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加强数据的源头治理,完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定期开展归集共享质效评估。二是在信用平台上,发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作用,建成横向对接46个部门,纵向联通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三是在信用信息安全上,各级信用平台都要求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认证。明确要求查询或使用未公开信息时,均需取得信用主体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传输链条各环节安全责任。并在《意见》中提出了研究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达到信用信息永久不被篡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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