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滋生蔓延,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协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
据介绍,从发案数量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所回落,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上涨较快。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虽有所回落,但是总体上仍在高位运行。
与此同时,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增长较快,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越国(边)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其中,2021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此外,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组织人员到国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等的偷越国(边)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增长较快,去年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281%、64%。
从涉案人员看,低龄、低学历、低收入“三低”现象较为突出。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35岁以下的占85%,其中,未成年人2200余人,约占2%,同比增长18%;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无固定职业的占94%。
从诈骗形式看,“幌子”花样繁多、欺骗性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打着投资理财、情感交友、网络购物等“幌子”实施诈骗的占50%,其中,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占26%。传统诈骗手段花样翻新,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出现,各类诈骗手段交织运用,迷惑性强、危害性大。
结合司法办案,检察机关发现,在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中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应予以高度关注。一是年轻人尤其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二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骗案件多发,涉及领域相对集中;三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行业“内鬼”值得警惕;四是网络技术被用于犯罪,背离技术向善的宗旨,降低了犯罪“门槛”。
针对办案中反映的趋势问题,记者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思维,依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天下无诈、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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