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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在发布】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诚信建设促进城市“环境”改善

来源 :凤凰网陕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8-05 打印

“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6月13日上午10时,由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的“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在陕西省图书馆举行,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巡视员王宪安围绕陕西金融环境诚信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在市场经济运行的当下,信用是保证正常运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金融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核心,诚信则是赖以生存的前提。同时在开展金融业活动,金融诚信则是法律准则。

信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四十年改革开放实践证明,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除了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证外,还需要有诚实、公正、公平等市场环境。

金融诚信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前提。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称为“经济的血液”。如果“血液”出现问题,无疑将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因此,金融诚信建设不仅是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同时,金融诚信是开展金融业活动的法律准则。《会计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都对诚信原则做了重要阐释。这些法律法规是金融活动必须贯彻的准则。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营造社会良好风气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P2P)网贷平台等群众关注度高、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采取监管措施。

开展信息报送机制和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全省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并举报违规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线索,目前累积收到非法集资线索130条,有效线索20余条。根据线索收集掌握失信机构违规情况,及时对违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查处事实下发违规事实确认书,督促机构限期整改。

做好职能领域的金融监管相关工作。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七类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并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及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年审,对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机构,采取约谈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吊销经营许可证或收回设立批复等手段进行处置。

对逾期不纠正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将失信且不配合整改的金融机构名单向社会公众披露,并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我省非法集资严重失信名单,两批次共计26家机构和569名个人。近期陆续向国家报送了两批P2P网贷平台恶意逃废债人员名单信息(第一批355人,第二批585人,共计940人),继而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

金融环境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各方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抓住全省金融环境诚信建设的契机,实现金融环境诚信建设与全省“三个经济”建设的各项政策良性互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陕西早日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