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该市202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分别是:网络报名低价游被诱导巨额消费案(厦门市文旅局提供);违法医美广告欺诈消费者案、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思明区人民法院提供);宠物店致宠物死亡赔偿案(海沧区人民法院提供);旅游购物店商业贿赂案(思明市场监管局提供);电动车电池自燃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案、餐厅未尽服务义务导致幼儿意外伤害案、房地产中介发布违法广告案、线上销售三无打印机案(湖里市场监管局提供);海鲜掉包欺诈消费者案(翔安市场监管局提供)。
同时,上述两部门还发布了2021年度厦门消费维权三个“十佳”名单。其中,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等10家单位,上榜“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消费维权网点”;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获评“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陈娜容等10人,被评为“厦门市2021年度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以来,厦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以消费者放心满意为重点,对标先进城市,着眼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期间涌现出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及表彰“十佳”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等,旨在进一步动员、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该市消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将持续推动各相关部门、各经营主体、各消费维权网点及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监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进一步营造诚信、公平、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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