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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跨境综试区跨境电商B2B出口首票顺利通关

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9-01 打印

2020年9月1日凌晨,福州海关隶属榕城、马尾、福州机场、平潭海关成功验放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的“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货物,标志着福州关区跨境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形成了我省跨境电商业务扩面增量的新局面。(跨境电商B2B出口是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福建省商务厅、福州海关高度重视我省跨境电商B2B出口新业态的发展,自海关总署于2020年8月14日新增启动福州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以来,积极部署推进,省商务厅与福州海关、各地市政府、各试点企业多级联动共同配合,圆满完成省跨境电商B2B服务升级。

1日凌晨零点,来自福州飞沃贸易公司发往美国的福州关区首票172件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货物,由马尾海关优先验放离境。几乎同时,优拓、福州轻工等三家公司以报关单申报模式(订单+报关单申报)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系统申报通道成功完成单据申报,在马尾等地将货物运至境外海外仓(即9810监管模式),而四只猫、盛创等公司以清单申报模式(订单+运单+清单+清单总分单+运抵,流程同9610)成功完成单据申报,在平潭将货物运至境外企业(即9710监管模式)。

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系统完成B2B服务升级后,集1210进/出口、9610进/出口、9710及9810出口多种业务模式的企业服务、通关监管服务于一体,企业可以通过省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享受福州海关“优先查验”“一体通关”“自动比对”“便利退货”等优惠措施,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