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激励、失信惩戒,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2021年修订,合同履约、造价管理及招投标管理部分)》(以下简称《操作标准》)。
具体针对哪些方面进行修订?市建设局介绍,此次特别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评价,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及其他有关要求纳入评价,尤其明确了一定时间内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公司因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等原因,累计发生一定次数各类讨薪投诉事件的惩处力度。此外,还联合人社部门对违规单位惩戒,加强对各相关参建单位在工人工资支付方面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对列入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了界定。
市建设局表示,将会同市造价站、市招投标中心,持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及招投标行业管理,切实加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行业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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