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通辽市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通过走进广播电视台直播间、针对不同人群发放《条例》宣传手册、通辽12333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在公共场所张贴标语、到建筑工地和大型企业现场宣讲等方式,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提高农牧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咱们得一分为二来看《条例》,一方面,保障了广大农牧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也就是劳有所获,干完活了能拿到足额的工资。另外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必须严格落实农牧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以及实名制、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银行代发工资制‘两金三制’管理要求,这样才能有好的声誉,农牧民工也能信得过。”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高双云介绍,大多数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事件都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虽然原因复杂,但从根源上分析,主要有三类。一是工程款拖欠引发工资拖欠,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为由拖欠工资,但很多企业没有真正理解并贯彻这一规定,存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错误思想。认为工程款拿不到,就可以作为拖欠工资的理由。同时,现实中个体自然人挂靠公司资质承揽工程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其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遇有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很难依靠自身能力及时周转资金解决问题。二是工程款流转层级过多,引发工资拖欠。工程多层分包、转包,层层剥取利润,导致风险逐级下压。工资经过多层流转才最终发放到农牧民工手中,一旦中间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拖欠工资现象。三是工程争议引发工资拖欠,有的企业、老板在出现工程质量、计量、利润等争议问题时,将矛盾转嫁到农牧民工身上,利用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这一政策环境,将工资作为筹码和工具,错误地争取利益。
通辽市针对劳动监察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打击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欠薪现象发生,确保精细化、标准化、全覆盖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同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工程和国企项目“零欠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截至今年4月底,通辽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解决欠薪案件33件(立案3件、协调解决30件),涉及农牧民工174人,涉及金额332.16万元。信访系统交办案件30件,已办结30件。1家企业被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在各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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