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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宝鸡市鼓励加强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多个部门联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宝鸡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5月23日,陕西省“诚信建设万里行”走进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不同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创新做法。
信用交通 示范引领
交通是城市的窗口,交通行业的信誉度影响一个城市的口碑。2005年宝鸡市在出租车行业全面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全市的出租车企业、司机从业的信誉度进行考评。
介绍宝鸡市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同三龙
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同三龙在接受凤凰网陕西专访时表示,宝鸡市每年对出租车行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共考核8大项60个指标,通过考核出租车行业质量信誉情况淘汰信誉存在问题企业,推动宝鸡交通行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管理及从业人员诚信意识。
为提升营业性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宝鸡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对全市营业性驾驶员进行诚信考核,将出租车行业、驾培行业、客运、货运等行业涌现出来的诚信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并对重点隐患驾驶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后列入行业“黑名单”。
为了让诚信之风引领行业健康发展,2011年宝鸡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市班线客运行业和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十佳安全服务标兵”和“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评选优秀驾驶员,促进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精准惩戒 严打“老赖”
“三年来,宝鸡市法院对17310人依法纳入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509人,拘留被执行人326人,罚款4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26人,申请执行人自诉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犯罪4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小明介绍。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小明介绍法院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据悉,宝鸡市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失信情节较重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失信、拒绝执行等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其拒执犯罪。
《宝鸡市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办法(试行)》文件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7年,宝鸡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将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作为宝鸡市入党、入伍、公务员招录的重要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申请政策和资金支持等。
为加大对被执行人失信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提升执行威慑力。全市法院将失信典型案例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告栏及法院自媒体向社会公布。岐山县法院和渭滨区法院创新与通信公司建立合作机制,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用彩铃。在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电话号码时,系统自动提示所呼叫的机主为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失信被执行人在其周围亲友中的社会信誉,使失信惩戒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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