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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记煌收3元餐位费引顾客不满 工商称属霸王条款

来源 :华商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2-18 打印

    在餐馆就餐,服务员告知要收每人3元的餐位费,对于这项多出来的费用,西安凯德广场的黄记煌三汁焖锅餐厅解释是餐巾纸、小零食等的费用。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该收费属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交。

 

 顾客:就餐被告知要收餐位费

  2月16日,网友@你们敬爱的麻队发微博称,他和朋友在一家餐馆就餐,点完菜后服务员告知:根据公司规定,每人还要收取3元的餐位费。听到这一收费项目,@你们敬爱的麻队直呼:“这是明显的强制消费啊。”

  根据该网友提供的地址信息,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二环凯德广场的黄记煌三汁焖锅餐厅。正是午饭时间,餐馆里就餐的人不少。“服务员说一人收3元。”已和家人结束就餐的胡女士称,对于为什么要收取3元的餐位费,她没有过问,“人家(服务员)说是店里规定”。

  “点完菜服务员说每人收3元的餐位费。”和女友一起就餐的刘先生说:“收费是人家店里的规定,虽然我也觉得不合理,但是专门过来吃也就无所谓了。”

  店家:觉得不合理可以不在我们店就餐

  该店一服务员表示,店里确实要收每人3元的餐位费。问及为何要收费,该服务员说:“是店里的规定。交了餐位费,我们免费赠送小零食。”如果不需要小零食,是不是不用交餐位费?该服务员笑着摇摇头。

  “现在的餐馆都不提供餐巾纸等服务,我们的餐位费实际上就是提供的餐巾纸、小零食等的费用。”该店张经理说,“餐厅有自己的经营模式,像其他的火锅店收锅底费,我们就不收。”

  “如果顾客不需要餐巾纸等,3元的餐位费是否不用交?”面对记者的询问,张经理表示:“顾客觉得不合理,也可以选择不在我们店里就餐。”

  黄记煌西安分公司市场部的孙经理表示,他们在南方一些城市的连锁店收取餐位费,“目前在西安展开试运行,凯德广场的店就是试点。”收费是从今年2月15日开始的,“要看北方市场反应,再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规定”。

  工商:这属于霸王条款

  记者向含光路工商所反映了情况。昨日下午4时许,含光路工商所范姓工作人员和同事到黄记煌餐厅调查,“确实有收餐位费的情况”。这项收费是否合理?范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店通过告示、告知等对消费者进行不公平规定,按照《消法》,该收费属于霸王条款”,接下来他们会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店已经停止了这项收费”。

  律师:同“开瓶费”“包间费”类似 都不合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的赵小东律师说,“收取餐位费,类似于收取‘开瓶费’、‘包间费’等,都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馆有义务提供相应服务,而不是额外再收费。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该问商家为何要收费,依据是什么。其次,可以向相关餐饮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再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另外,如果非交不可,可以让对方开具收据等,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他山之石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价格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

  ■2013年1月,黑龙江省消协对餐饮企业收取和设置餐位费、服务费、消毒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评议,提交了《关于完善价格法制体系,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公平交易的建议》。黑龙江省消协与省物价局合作,拟出台《餐饮业经营者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黑龙江餐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