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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陕西网报道了《神木县福利院长身陷集资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300万元》,社会反响强烈,许多网友致电陕西网反映同类型事件。
有网友质疑: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而神木县福利院长参与非法集资,被刑拘20天后取保,回单位继续担任领导职务,难道主管部门不知情?此事为何没有受到党政纪处理?
据悉,神木县福利院系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院长王永平,中共党员。
上述问题,陕西网致电神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蔡文东,被告知“正开会”后挂断电话,后电话无人接听,短信联系均未回应。神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范林表示,他还没有看到福利院长参与非法集资被刑拘相关信息。组织部门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采取组织措施,需纪检部门的查处意见。对福利院长20天不在岗,神木县民政局长郭勤飞称一无所知,“每次开会福利院都称院长出差”。
“陕西网报道福利院长参与非法集资被刑拘一事后,县纪检委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着手调查,查处结果一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神木县纪委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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